在他們的觀念裡,還得辦了酒席拜了天地入了洞房才算結婚,那證在他們看來還沒有傳統的婚書靠譜。
晚上丈夫兒子回來,葉蓮就跟他們說了今天的事。
林大為氣得直接抓了根扁擔在手,“剛子,走,跟爹一起去打他個狗東西,老子就不認那個什麼破證,他能怎麼著?”
林剛思想爹娘進步得多,明白那東西比辦酒席可重要多了。
他攔住林大為說:“要是真有結婚證了,咱們去鬨就沒什麼用了。”
“咋的?還強買強賣不成?那咱就去離婚。”
“爹,軍婚不一樣,陸江庭要是不同意咱妹就離不掉。”
林大為問:“哪裡的規矩?”
林剛說:“是國家法律規定的。”
又跟他說了為什麼會這麼規定,跟他們科普半天,林大為跟葉蓮才弄明白。
他們竟然覺得國家這麼規定很有道理。
這麼安排才利於軍人後方穩定。
但是……但是陸江庭他不配。
葉蓮哭天喊地的,“這可得了啊?這可咋弄啊?剛子,快去給你小弟打電話,他讀書多,他或許有辦法。”
林玉瑤開口道:“彆,這事兒不能告訴林平。林平馬上高考了,不能有閃失。”
林平是小她兩歲的弟弟,因為兩人年齡差距小,兩人關係也好。
上一世,林平在知道她受的委屈後,氣不過就去找陸江庭要說法,結果碰到陸江庭和方晴一起帶兒子遊玩,那小孩子給陸江庭嘴裡塞東西吃,還叫他爸爸。
吃到嘴角,方晴還拿出手帕給他擦嘴。
這一幕刺激了血氣方剛的少年,林平想都沒想上去就打人。
他給了陸江庭臉上一拳頭,方晴去拉,被他用力甩開,摔在地上額頭磕出了血,這下鬨進了局子裡。
人家一看方晴是烈士遺孀,對這事處理格外嚴厲。
雖說方晴在陸江庭的勸說下簽了諒解書,但還是給林平留下了案底。
他報的軍大,與他失之交臂。
這一次,她說什麼也不能讓林平出事。
“他太衝動了,爹,娘,答應我,這事兒不能告訴他。”
“好好,不說,那你打算怎麼辦?”
林玉瑤說:“娘,你還記得陸江庭的兩個朋友不?”
葉蓮哼一聲,“說他們乾啥?”
“他們說會幫我離婚。”
葉蓮:“一個窩裡的烏鴉,哼,我才不信他們能幫你。”
“不是的,軍人大多都很好的,像陸江庭這樣的是個例。他們知道我和陸江庭的事後,就不和陸江庭來往了,我覺得他們真會幫我。”
“這……怎麼幫啊?”
“我還不知道呢,我打算去部隊裡。陸江庭過幾天回去,我跟他一起。”
“啊?你要去隨軍啊?”
“不是,我是去找他離婚。”
“那你一個人啊,萬一他欺負你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