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打算去鄰居家偷煤氣罐燒熱水泡奶?”
潘毅忙不迭的點頭,“是的。”
民警看向傅懷義,“同誌,你家可有什麼損失?”
“沒有。”
“既然沒有損失……”心想你又給人打了一頓,也算出了氣。
“你看這事,你們是私聊還是公了?”
傅懷義努努嘴,“問他。”
潘毅忙不迭的說:“私了,我要私了。傅懷義,老子栽到你手裡,算老子倒黴。你說吧,你想讓我怎麼弄?”
“哦,我不信你是來偷煤氣罐的,希望同誌能好好調查一下,公事公辦。”
潘毅:“……”
意思是他不願意私了?
那他還讓人家問自己?
“我呸,你還好意思說我?那明明是林姑娘家,林姑娘都沒說我偷,你憑啥說我偷東西?你有什麼權利要公了?”
潘毅吐了一口唾沫,順便反咬一嘴,“你半夜三更的,怎麼會在林姑娘家?還有,林姑娘人呢?你給人家弄哪裡去了?同誌,我要告他綁架。”
怎麼又扯出第三個人來了?
幾個民警一臉懵逼的又看向傅懷義,看他怎麼說。
隻見傅懷義不急不緩的拿出一張房產證來,給民警展示。
“那房子,是我的。”
啥?
潘毅瞪大了眼睛,“你說五樓那房子是你的?”
“對。”
“那林姑娘……住你家?”
“嗯,她是我女友,我給她一套房子住不行嗎?”
潘毅:“……”
“可她一直一個人住在那套房子裡。”
“是的,畢竟我們還沒結婚呢,不適合住一起,所以那房子給她一個人住。”
“那她人呢?”
傅懷義淡淡道:“最近我想住那套房子裡,所以我讓她住到我彆的房子裡去了。”
人家有房產證,與原本住在那房子裡的人又是男女朋友關係,他所謂的倒打一耙自然就不成立。
而作為房主,他自然有權利對入室偷竊的人追責。
“同誌,把他留在我們這裡,我們會儘快調查清楚。”
“好,麻煩了。”
“那麻煩你過來簽個字。”
傅懷義點點頭,簽了字後就離開了。
身後是潘毅叫罵聲,求饒聲。
他也是怕了,擔心沒把老娘救出來,還把自己搭進去。
所以,不管他們怎麼問,即便讓他熬夜,不讓他睡覺,換著人來陪著他熬,他也隻揪著一套說詞。
不管他們怎麼問,他都說自己是去林玉瑤家偷煤氣罐的。
願意是他有個兩個月大的兒子,孩子娘沒奶,孩子得喝奶粉,這大冷天的,必須得用熱水衝奶粉。
他沒法了,才去偷煤氣罐。
至於為什麼要找林玉瑤下手?
自然是因為他早問清楚了,林玉瑤一個人獨居,加上她家天台好爬,好下手。
……
黃春一直在門口守著沒敢回去睡。
而且出了這麼大的事,她也睡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