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共7年時間,林先生遠赴異國,從未參與公司任何事項。公司所有事務,皆由溫女士一人承擔。”
“林先生既沒有儘到當丈夫的責任,也沒儘到當公司總裁的義務。”
“所以,這七年時間,公司的所有營收利益,全部歸我當事人溫女士所有。請問林先生,以上所述,你有異議嗎?”
這7年時間,才是上林集團突飛猛進的高光時刻。其飛漲的速度,和所創收的價值利益,比之前那21年都多,林政怎麼可能同意?
這回,不等吳淑話跳出來,他主動反駁。
“抱歉,這一項,我不同意。”
“雖然,這7年來,我在國外,沒有參與公司的任何工作。但是,按照婚姻法規定。隻要我們婚姻關係沒有解除,夫妻任何一方所創造的收益,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參與分配。”
“餘律師,從法律層麵來講,我說的對嗎?”
這回,輪到溫瀾忍不住,站起來破口大罵。
“林政,你t還能在無恥一點嗎?是誰給你老臉,好意思說出這種話?”
戚栩拉住溫女士,示意她坐下,稍安勿躁。
“媽。你彆激動,為了這種人氣壞自己身子,不值當。”
當列舉這一條時,她早就料定對方會反對,所以提前做好了應對方案。
他丟了個眼神給餘川,示意他繼續。
“沒錯。林先生所言,有理有據,法律上的確是這麼定義的。但是,我補充一點。按照婚姻法規定,婚姻續存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創造的收益,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參與分配。但是,夫妻債務,也應當共同承擔。”
“下麵,我給大家分析一下,林先生在異國7年時間,當甩手掌櫃時。上林集團的財務數據如下。”
“刨去林先生出國之前公司賬戶的既定資產。在林先生出國後的7年時間裡,溫女士獨自操持公司,創收3000億,公司市值漲額,4500億,共7500億。”
“這筆金額,暫時不分。因為我還有債務部分沒有講解。”
隻見他不慌不忙的從口袋掏出一張欠條。
“從前年到今年,公司因房地產項目虧損嚴重,出現巨大的資金缺口,難以支撐公司續存問題。故,溫女士分三次時間,以上林公司的名義,向陸氏集團借取債務8000億。借條在此,有公證部門蓋章鑒定。各位請看。”
“原本,我的當事人想著,在她當總裁的7年時間裡,不但沒給公司掙錢,還虧損了500億,說出去挺丟人的。就不算賬,她私底下補了那500億窟窿,暗吃啞巴虧。”
“可林先生不同意。那就把賬,擺到明麵上好好算一算,大家都能心服口服。”
林政尖叫著跳起來。“8000億的賬,這,這,這怎麼可能?”
當然不可能。
這借條是戚栩找陸時商幫忙,打的空憑證,並讓溫女士和陸時商特意去法務部門做了公證。
雙方都是自願借貸款,且承認債務金額,沒任何毛病。公證局大手一揮,就把章蓋了。
當然,這麼做具有極大的風險。若是陸時商真讓溫瀾還錢,那可就有理難言,官司難斷。
8000億啊,可不是小數目,乃傾家蕩產的巨額債務。
起初,溫女士有些猶豫。但是戚栩用性命擔保,讓她相信陸時商的為人,對方不會做那等子缺德事。溫瀾便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