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桂芳用力太猛,整個匕首紮進去了一多半。
她平時雞都不敢殺,他此時殺的畢竟是一個粗壯的男人,把她嚇的急忙鬆開雙手往後退了幾步。
男人鮮血順著刀口流了下來,蘇桂芳身上手上到處都是男人的鮮血。
蘇桂芳鬆手的一瞬間,男人向前走了兩步,把她嚇得退到後牆根。
男人隻是臨死前的掙紮,不甘心的帶著旨首趴在地上。
這樣倒好,匕首在地麵的撞擊下完全紮了進去,匕首尖從他背後露了出來,給他紮了個透心涼。
這樣紮進胸腔就不用考慮,男人有幾條命也活不了?
蘇桂芳把人捅死後都嚇傻了,身軀沒有意識的癱坐在地上。
她很快緩過神來,衣服都顧不上穿,站起身帶著一身血跡,瘋了一樣向街上跑去,
她此時身上隻穿一件短褲和內衣,就這樣滿身血跡跑在大街上。
街上的行人看到這一幕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但是卻猜出她殺人了,示然怎麼會這麼狼狽。
蘇桂芳跑進派出所自首,警察經過蘇桂芳陳術基本上了解了情況,給她戴上手銬,帶她去家裡驗屍。
警察帶蘇桂芳回到家裡,男人的屍體麵朝下趴在地上,屋子裡到處都是他的血跡。
男人此時身上隻穿一件短褲,汗衫依然在頭上套著。
最後檢查了一下桌子上紮的刀痕,警察確定男人闖進家裡實施強奸,蘇桂芳屬於正當防衛。
派出所警察通知市刑警大隊,來現場重新勘察,蘇桂芳算不算正當防衛最終還要經過市局決定?
刑警大隊來人仔細勘察了一下現場,從任何角度看蘇桂芳都是正當防衛。
警察退出小院,一個女警察給蘇桂芳打開手銬,讓她在院裡洗了一下身上的血跡,換了一套內衣,然後穿上連衣裙。
警察重新給她戴上手銬,拉著她的胳膊向大門外走去。
警察帶蘇桂芳來到晚上第一次吃飯的飯店,警察向老板詢問了晚上的事情,飯店老板把晚上發生的事詳細說了一遍,他說“當時姑娘叫的飯快做好了,她付了飯錢飯都沒吃就走了。〞
一個警察讓飯店老板去蘇桂芳家裡認屍。
20分鐘後警察和老板回來,飯店老板證明,蘇桂芳家的男屍就是晚上騷擾蘇桂芳的那個男人。
最後又帶蘇桂芳去另一家飯店,這年代飯店的生意都不好,當時客人不多,老板對她的印象很深,老板說“不錯,她在這裡吃了一碗素麵條,吃完飯就回去了。〞
案情調查到這一步已經真相大白,被殺的男子就是跟蹤到家裡的,然後拿出凶器逼迫蘇桂芳實施強奸,蘇桂芳正當防衛成立。
警察暫時把蘇桂芳帶回市局。
回到市局,問了一下蘇桂芳在哪裡工作,蘇桂芳說了一下自己的工作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