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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電影裡的程勇不同,原主陸勇也是一位白血病患者。
他在2002年查出病情後,每天靠23500元一盒的天價抗癌藥維穩病情,不到兩年就花光了56萬。
而像他一樣能砸錢續命的病友少之又少。
直到2004年的一天,陸勇在翻閱文獻時得知印度一家廠商仿製這種天價抗癌藥。
他看到了希望,最終折騰一番,好不容易從島國,以每盒售價4000元價格買到了藥。
但因為怕仿製藥有副作用,他通過每個療程換一粒藥,然後不斷試驗,才找到了仿製藥的最佳服用方法。
他的努力沒有白費,換藥後的他在體檢時指標一切正常,他和病友分享了這個好消息,上千人托他幫忙購買。
因為數量大,陸勇乾脆找到印度廠商議價購買,這樣一來,病友們每月在藥品上的花費還不到200元。
為了方便交易,他還專門網購了信用卡。
然而就是非法購買信用卡的舉動,讓警方盯上了他。
同時,他代購仿製藥的行為也被認定為“銷售假藥罪”,即使是想為白血病患者省血汗錢,即使仿製藥的療效很好,他依舊在2013年被警方公訴逮捕。
然而神奇的是,白血病病友自發在網上聯名申訴,並發表了轟動全國的為爭取白血病患者基本生存權的集體自救行為的非罪化而呐喊。
經過上萬民眾的爭取,檢察院當時對此事的最終決定是不予起訴,理由是“對陸勇定罪將背離刑事司法應有的價值觀”。
這大體就是真實的故事,最終情大於法,法官沒有判陸勇入罪。
不能不說,何其幸運,而這放到國外是基本不可能的事情。
周夏本來打算創作的劇本,是想將角色修改成一個從農村考上大學,要買房還貸,三十多歲,智商高,生活壓力大的程序猿。
當然前妻也會離婚,也爭奪孩子撫養權。
這樣男主更讓年輕人有代入感,而陸勇的研究精神,試藥找到最佳服用方法也符合人設,男主甚至他都可以飾演。
但最終他克製了個人的這些雜念。
自導自演,他已經有些厭倦了,這種模式,部分觀眾和影迷也漸漸有些習慣,不感覺驚喜和期待了。
而且,看起來他就像個外星人,什麼都能做好,這太不真實了。
而這部電影最大的要求就是真實。
或許原電影男主的設定有些套路化,但那是對於專業電影人來說的,而且故事能撐得起人物,那就沒有任何問題。
生活中有很多程勇那種生活失意的人,鋌而走險做了許多違法的事情,他們有的僥幸成了人上人,有的則是鋃鐺入獄,甚至付出了生命。
能像陸勇那樣,變成好人的少之又少,不能不說陸勇是個不平凡的普通人。
而在電影結局,程勇被判了5年,最終表現良好三年出獄,其實也是在強調法製的重要性。
關於法大於情,還是情大於法,這種討論電影裡數次提到過,也是現在社會上討論的熱點。
印度防治格列寧的藥,藥效確實是真的,對病人有萬千好處,但那也是違法盜取,沒有遵守國際專利法做的,何況還是走私到國內的。
而研發生產真藥的瑞士格林寧廠家,因為藥品高研發成本,還有市場獨占性,賣天價藥,顯然也是不給普通人活路的無良資本家嘴臉,並不是值得稱頌和提倡。
在麵對這種違法卻不容於情的情況時,病人、仿造藥品商、走私商人、國家執法機關、正版藥廠等都是有著各自必須堅守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