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力,現在我們能拿出手的勇士有多少?”
“大概2000。”
“那你覺得,我們的2000勇士能對付多少頭巨魔?”
蒙力思考了一下。
“如果是在陸地上,那至少要4個勇士才能對付一頭巨魔。”
長者睜開有些老邁的眼睛,無奈的看著蒙力。
“是呀,4個族人才能對付一頭巨魔,而且至少會戰死3個勇士。
可剛剛你也說了,巨魔們襲擊了那群特殊哥布林,哥布林們無一傷亡殺了百多頭巨魔。
你覺得,連強壯的巨魔都落了這麼個下場,換我們上會如何?”
蒙力瞬間毛骨悚然,他回想起自己在森林裡看到的場景,那些哥布林手裡握著長長的鐵管子,隻要那鐵管子冒出白煙,發出雷鳴的響聲,一頭強壯的巨魔就直挺挺倒了下去。
如果換他們上,恐怕隻會死的更慘!
蒙力單是回想一下這個畫麵,就嚇的說不出話,長者見他這副模樣暗自點頭,他看重蒙力的一個原因就是蒙力知道什麼是恐懼。
之前他挑選的首領繼承人全他媽是莽夫,一個個遇到事情隻知道殺殺殺砍砍砍,隻知道表現自己的英勇無畏。
可一個部落的首領要的不是英勇無畏,他需要保持敬畏,學會怕,這樣的人才能帶領部落存活。
所以當一次狩獵大型獵物時,長者看到身材高大的蒙力麵對獵物,眼底閃過本能的恐懼,他一眼就挑中了對方,並把對方帶在身邊進行培養。
雙方思緒萬千,沉默思考了好一會兒,長者慢慢發問。
“蒙力,現在有一支未知的強大勢力和我們做鄰居,我問你,如果你是首領,你選擇怎麼做?”
蒙力知道長者這是在考校自己,思索了好一會,認真回答。
“長者,我們水亞龍一族水性極佳,隻要在濕地中就會立於不敗之地,至少不會滅亡。
在這種條件下,我認為還是應該和那些哥布林做一下接觸,查探他們對我方的態度。
如果對方充滿敵意,那我們就放棄岸邊的群落,讓族人們深入濕地躲藏,並讓姑蘇拉帶上我們的卵前往其他濕地,這樣就算我們的部落被對方攻破,姑蘇拉們也能孵化卵,繁衍部落。”
長者點了點頭,又問:“如果對方對我們沒有敵意,你會怎麼做?”
這問題可把蒙力攔住了,他一直想的都是對方對自己有敵意要怎麼辦,從最糟糕的方向出發,還真沒考慮過對方是友善的。
長者見他半天說不出來,也沒感到懊惱,年輕人就是應該慢慢培養。
他說道:“如果對方是友善的,那麼就和對方友好交流,並嘗試引導對方和巨魔交戰!”
蒙力眼前一亮,未曾設想的道路啊!
巨魔是他們的死敵,特殊哥布林是敵是友暫不清楚,如果能讓這兩夥勢力交戰,對他們的周邊安全來說大有裨益啊!
長者見蒙力一副豁然開朗的表情,滿意的點了點頭,知道他想通了。
“蒙力,巨魔生性殘暴,連接觸都不接觸就向哥布林發起了攻擊,現在雙方已經是敵對關係,隻要稍加引導,就能引起兩邊的戰火,兩方不管誰死,對我們都隻有好處!”
蒙力頻頻點頭,一副受教了的表情。
他內心對長者十分感激,他感覺能有一位這樣的長者把曆經歲月考驗的知識傳授給自己,自己真是太幸運了。
“長者,既然如此,我們必須和那群哥布林進行接觸了,我立馬帶勇士們過去!”
說著他就起身想去辦事,長者叫住了他。
“不行,你不能去,還是讓我去吧。”
蒙力一愣,隨即激烈反對。
“長者!這怎麼可以!對方是敵是友還不清楚,如果您去那遭遇不測,沒有你的智慧,部落的未來該怎麼辦?”
長者搖了搖頭,伸出瘦弱且鱗片脫落的爪子。
蒙力趕忙握住長者的爪子,把對方從藤條床上扶起來。
“蒙力啊。”
長者看著蒙力的眼睛,用溫和的語氣說道。
“我太老了,沒幾年可活了,部落的未來不在我身上,在你身上。”
他伸手在蒙力結實的胸膛上點了點。
“如果你死了,部落才是真的沒有未來了,所以呀,你不能去,讓我去,就讓我這殘破的身體為部落做最後的貢獻吧。”
“長者,這……”
蒙力還想說什麼,長者製止住了他。
“唉,蒙力,你要做一個成熟的首領,該保護的時候保護,該放棄的時候放棄。
我知道這很難,這會讓你良心不安,但我們生活在一個很殘酷的時代,有時候一個部族的滅絕,可能隻因為一件小事,為了存活,我們什麼事都能做,什麼事情都應該去做,良心是很奢侈的東西,你要學會變得殘忍。
蒙力啊,你的心要變得如同被河水衝刷過的岩石一樣冰冷圓潤,隻有這樣,大河的河水才能從你身邊劃走,才能存活。
現在,不管我能不能成功回來,你都要開始正式擔任部落首領了。”
話都講到這個地步了,蒙李也無話可說了,隻能隨了長者的意,派出幾個同樣年邁的老水亞龍,讓他們帶著禮物往哥布林所在去了。
蒙力看著那些老人走向未知,心中非常苦澀,他是比較有良心的個體,對於讓本族老者去承擔危險這種事,他的良心感到不安。
“良心不安的感覺,原來如此奢侈嗎?”
蒙力呢喃一聲。
另一邊,在深入北方的森林中,大片大片的巨魔以部落形勢存在,他們人數很多,擁有超過10萬人口,幾乎占領了從大河到精靈帝國的這片森林。
巨魔的社會較為先進,他們會農耕,會養殖牲畜,會煉鐵,隻是產量很少,所以巨魔大部分成員還在使用石質武器。
巨魔部落相對統一,有一位暴食之王,是所有巨魔的王。
暴食之王居住再野獸骨骼製作的暴食王宮,統領著整個部落。
此時暴食之王坐下骷髏王座上,對著剛剛碎裂到的風鹿大快朵頤,吃的渾身是血。
暴食之王身高3米,和長腿長手的其他巨魔不同,他整個人胖成了球,身軀上一層層脂肪堆疊,和米其林輪胎人一樣。
他那一圈圈脂肪上有大量黑色紋身,這些詭異的紋身就像某種邪惡之物的標記,賜予了他強大的力量,卻也慢慢收緊,等待收割他的性命。
在他瘋狂進食時,一個同樣肥胖的巨魔衝了進來。
“王!收到狩獵隊消息,我們的狩獵隊在南邊獵場發現哥布林,他們殺死了我們100多勇士。”
正在狂吃的暴食之王略微停頓,然後發出狂笑。
“哇哈哈哈哈!!你在說笑嗎!!小小的哥布林殺了我100勇士?哇哈哈哈哈!!”
笑著笑著,他突然表情變的扭曲,被肥肉擠成縫的小眼睛緊緊盯著彙報者。
“你在戲弄我嗎?你一定是在戲弄我!我要吃了你!!”
他二話不說從王座上蹦起,沒錯,一個半噸多的大胖子,蹦起兩米多高,越過餐桌,抓住彙報者的頭,一口咬掉他的脖子。
來彙報的巨魔都來不及說第二句話就噶了,暴食之王提著對方的屍體,扔到餐桌上,居然就這麼吃起同類的屍體。
把對方吃的隻剩半拉,他舒服的躺在王座上打嗝,臉上洋溢著幸福的笑容。
角落的骸骨堆裡,一個胖子巨魔小心觀察暴食之王,他歎了口氣。
王的情緒越來越不穩定了,王的生命也即將走到儘頭,這是他們巨魔一族服侍暴食之神的宿命。
胖巨魔小心翼翼從骸骨堆中走出,來到暴食之王麵前。
“王,我們的狩獵隊確實被哥布林襲擊了,要不要派勇士們去解決?”
吃飽的暴食之王情緒短暫穩定,他幸福的摸了摸吃撐的肚子,笑著點了點頭。
“咕嚕什,我的朋友,我需要小睡……小睡一下,這點小事就交給你了……”
暴食之王打了個巨大的哈欠,閉上眼睛,5秒不到就睡著了,鼾聲震天。
名叫咕嚕什的胖巨魔歎了口氣,走出暴食王宮,開始調動勇士去應對敵人。
他的王已經被暴食之神盯上了,暴食,肥胖,黑色紋身遍布全身,情緒暴虐多變,嗜睡,這些都是征兆。
要不了多久,暴食之神就會關顧這塊美味的肥肉,他會因為各種奇怪的方式被吞噬,或是野獸,或是大量飛鳥,又或是發瘋的族人,沒有哪位王能逃脫這樣的命運。
而他,咕嚕什,將會成為下一任暴食之王,然後走向朋友的老路,這就是他們主動信仰暴食之神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