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生,讓你享受了十六年的好日子,還不知足嗎?
再怎麼說,小龍也算是你弟弟,你竟然把他推進河裡要淹死他,現在還想讓我收留你,彆做你的春秋大夢了。”
砰——
隨著話音落下,宋天陽肚子上結結實實挨了一拳。
一陣耳鳴過後,視線中出現了八十年代才有的場景。
低矮老舊的建築,黑白灰的人群,一切都是霧蒙蒙的,像加了一層膠片濾鏡,看起來是那樣的不真實。
“死皮賴臉,糾纏個沒完,看我不打死你這個狗東西!”
唐建軍之所以如此憤怒,是因為養了十六年的兒子宋天陽,竟然不是親生的,他隻覺得這麼多年的好飯都喂了狗。
如今養子還妄想回來做城裡人,絕對不可能!
“建軍,彆打了,天陽他也不是故意推小龍的,要不,就把他留下來吧,鄉下太苦了。”
王麗華有心替“養子”說幾句話,雖然證實不是親兒子,可就算養一隻小貓小狗十幾年,它也有感情啊,更何況還是個孩子。
“麗華,你清醒點,當年抱錯了,他不是我們兒子,小龍才是我們親兒子,養了他十六年,已經是仁至義儘,他今天敢害小龍,明天就敢害我們兩個。”
唐建軍說著大手一揮:“決不能留他,滾回鄉下,做你的農民去。”
嘶~好熟悉的聲音,眼前說話的是養父母?這不正是他被趕回鄉下的那一天。
不對!我不是在軍營當兵,然後執行特殊任務時……犧牲了嗎?
記憶忽然如潮水一樣襲來。
1962年,他出生在永豐縣城醫院,父母是工人階級,可以說他前十幾年的生活裡,不用擔心吃不飽飯。
可1978年,縣醫院整理檔案時發現,當年護士把兩個家庭的孩子,給相互抱錯了。
另一個家庭是鄉下來的,因為生育時大出血,才送到縣醫院。
兩人從此調換人生,宋天陽被趕回鄉下,唐龍回到城裡,過上了好日子。
對此,宋天陽當然不甘心啊~!
從苦到甜容易,可從甜到苦難,巨大的落差讓他實在接受不了。
不甘心的他,偷著跑回縣城好幾次,期盼著唐父能把他留下來,但迎來的卻是白眼和嘲諷。
雖然王麗華有心把他留下來,奈何她做不了丈夫的主,隻讓宋天陽先回去,她慢慢再跟丈夫做工作。
這一等,等了很長時間。
再後來,他稀裡糊塗的結了婚,有了女兒,可每當看著破爛的家,揭不開鍋的土灶,都會想起以前衣食無憂的好日子。
這一年,不甘心的他,又偷著跑回到縣城。
可此時的真少爺唐龍有些害怕了,因為母親一直在做父親的工作,萬一父親鬆了口,他豈不是多了個分家產的。
好不容易得來的富貴生活,他可不想再被搶走一部分,哪怕是一小部分也不行。
隨即,他故意跳進河裡,故意又等被人救上來,之後嫁禍給宋天陽推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