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下午,李晨都在律所摸魚,為了方便自己摸魚,他還花錢升級了律所的無線網。
手拿“巨款”,豈能不改善一下自己的工作環境?
至於要不要告訴家裡人,李晨經過深思熟慮後還是忍住了這一衝動。
一百多萬的“巨款”,對於他家裡人來說和一塊錢差不多,弄不好還會被對方反問:
半年才掙了一百萬,那你還在外麵瞎忙乎什麼?
老媽或許不會說,但是他的父親是絕對不會放棄這個打擊他的機會…
下班回到家中,李晨又點了外賣來犒勞自己,也不是太貴,就幾百塊錢…
吃完飯,李晨收拾完戰場,準備直播。
來到直播房間,將手機放到支架上,準備直播。
直播間隨著人數的增加,也是熱鬨了起來:
“第一~”
“三哥開播了,嚶嚶嚶。”
“我靠,三哥歸來!膜拜!”
“三哥的那場官司我看了,隻能說兩個字:牛逼!”
“能不牛麼,敢打斷地檢署的問話(大笑)”
“打斷地檢署的問話算什麼,我三哥那是不想跟她計較,真惹急了直接給她送進去!”
“我支持送進去,那都什麼迷之發言啊?”
“我懷疑她收錢了。”
“噓,彆亂說話,知道就行。”
你看看這些彈幕,真就離譜。
這幫來看直播的網友,沒一個是正常的,要麼就是公訴人員,要麼就是敲錘,二選一,必須有一個進去的…
當然了,能一塊送進去更好。
但凡李晨有一天真出了事,一定和這幫愛搞事的網友脫不了關係…
“其實人家那麼詢問也沒有多的的問題。”
見他們聊起案件,李晨也開始引導直播間的氛圍。
戾氣太重了啊…
“站在執法人員的角度來思考問題,被告人說自己遭受了了毆打,那肯定要問他被人家打了哪裡啊,有什麼證據之類的話…
其實張振宇的案子,也是在給我們一個警示,那麼在麵對彆人欺負的時候,到底該怎麼做。”
李晨推了推眼鏡談起了自己的看法:“說實話,我是不支持這種反擊方式,主要的原因還是你沒有辦法更合理的證明自己。
伱殺了人,在接受審判的過程中,肯定是要進懺悔所的。
這一段時間,是最痛苦的。
你失去了自由,每天活在牢籠裡麵,對與錯還一切未知。
而以往的案件中,真正能夠構成的正當防衛的案件,少之又少。
你解決掉了欺負你的人,人生基本上也就全完了。
幾年,甚至十幾年的牢獄生涯,和社會完全脫軌,出來以後又該乾什麼呢?”
“所以人在做一件事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後果,不能夠意氣用事,真決定做了,也要給自己一個解釋的空間。
你說你是被逼無奈,就要有被逼無奈的證據,這樣彆人才能夠為你去辯護。
而我之所以能夠打贏官司,還是因為有證據來證明他是正當防衛。
那麼假設他的學校沒有監控攝像頭,那他又該如何證明自己就是正當防衛呢。”
說完話的李晨麵帶笑容:“這麼一想是不是就很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