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的已經這樣了,顧南方以最快的速度拿到戶口本,以及他媽親自去街道蓋章的各種證明。
聞驕這邊的東西容易弄,給兩百塊錢,她那個爛酒鬼的哥哥什麼都給她偷了出來,證明也都辦好郵給了她。
兩人回一趟京市,直接就把結婚證領了。
沾了聞驕的光,顧大伯坐了趟飛機回京,可把他美得不行,看聞驕也格外順眼起來。
家庭不好不是聞驕的錯,她本身能力強,就足夠彌補家庭的缺點了。
這世上哪有那麼多門當戶對,年輕小兩口互相看得對眼,願意一起好好過日子就夠了。
證領了,兩人還得回羊城。
“不留家裡辦個酒啊?”顧母弱聲弱氣,連大聲跟聞驕說話都不好意思,生怕把兒媳婦給氣走了。
天知道她這段時間做夢,總夢到顧南方給她帶男兒媳婦回來,嚇得她老了起碼十歲。
顧南方人逢喜事精神爽,“沒時間辦了,我和聞驕各有一攤子事等著我們呢,儀式比不上賺錢重要。”
其實顧南方本身是很看重儀式的人,但聞驕不在意啊。
甚至結婚證在聞驕這裡都不算什麼約束,可有可無的那種,顧南方哪還敢奢求辦婚禮,先把證拿了再說。
另外就是羊城那邊確實事很多,耽誤時間就是耽誤賺錢。
兩人匆匆又走了,隻在家裡住了一晚上,第二天顧母對著的,就隻剩下一茶幾的禮物了。
都是聞驕準備的,珍珠項鏈,進口絲巾,還有一身漂亮的貂皮大衣,還有一對手表。
手表據說是看顧父手上的表用得太舊了,直接買了一對給他們換上。
“這能收嗎?”顧母覺得燙手啊。
以後聞驕要是發現真相,不得把他們給滅了?
顧父已經麻木了,“收吧,真到了那天再說,咱倆到時候退休金攢著,不給顧南方。”
顧母歎了口氣,還能怎麼樣呢。
除了沒辦法直接跟人姑娘說顧南方是個兔爺兒,他們再三跟她確定了,要不要嫁顧南方的。
“那這項鏈還是蠻漂亮的哦。”顧母把項鏈在脖子上比了比,喜歡得不得了,“驕驕可真會買,這勻稱度,這色澤,一看就是好東西。”
項鏈比完,又試了試大衣,摸在手上,毛光水滑。
最後顧母把手表跟顧父一起換上,放到一起比了比,“還是驕驕有孝心,顧南方那個完蛋玩意,就沒想起過她媽連塊手表也沒有。”
剛參加工作的時候是舍不得買,後麵成家養孩子不夠錢買,再後來就習慣了,反正單位和家裡都有掛鐘。
手表都沒有,就更彆提首飾了,到現在顧母手裡,都隻有一枚顧奶奶傳下來的金戒指。
她也是想要有手表,想要漂亮首飾的呀。
“驕驕說,等下次回來,帶我去買鐲子。”顧母美滋滋的。
顧家重長房,顧大伯的媳婦得的是隻金鐲子。
那隻鐲子曾經在餘芬芳手裡短暫停留過,但餘芬芳嫌俗氣,那時候一直是給顧母在戴。
後麵離了婚,餘芬芳走得瀟灑,顧母卻不好意思占著,還了回去。
顧父摸了摸聞驕給他買的茶葉,“驕驕好,咱們也要對她好才行,他們結婚結得急,趁著離過年還有時間,把他們的屋子翻新一下,過年回來好住。”
顧母點頭,風風火火地忙活了起來。
顧南方和聞驕回了羊城,第一件事就是搬家,搬去了隔壁。
魏瓚提前把房子租好,讓他們直接圓潤地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