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敏神情複雜地盯著董華。
她本來還覺得陳苗苗想多了,可等她走近了,瞧見董華身上穿的衣服鞋子時,竟說不出一個字來了。
襖子上打滿補丁,棉褲也是。
就連腳下穿的鞋子,也都是老一輩乾活時愛穿的解放鞋。
鞋沿和鞋底和褲腿的地步都沾滿了黃色的泥土,就連鞋頭也破了洞。
她完全無法將眼前狼狽的少年和曾經那個意氣風發的少年聯係在一起。
而此刻她們所處的百貨大廈,所銷售的東西都是中高端貨,隨便一件東西,價格都不便宜。
少則幾塊錢,動輒隨隨便便幾十塊也是正常的。
根本就不是賣給董華這種階層的人。
換句話說,隻有有錢人才能在這裡買得起東西。
而這樣的他,怎麼可能消費得起?
他配嗎?
現在他不過就是個貧困戶的兒子,還穿著這樣破爛。
他要是買得起這裡的東西,她就不姓程!
程敏再次將董華從頭到尾打量了一遍。
怕不是,真的如同陳苗苗所說,他衝著自己來的吧?
不知為何,當這個猜測闖入腦海的那一刹,她對董華多了一絲厭惡。
現在的自己和他,可謂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完全就不可能了。
他怎麼還好意思對自己有非分之想?
他可是貧困的兒子呀!
泥腿子一個!
而她,是高高在上的服裝廠千金!是他一輩子都夠不著的高度!
就憑現在的他,也想跟自己“再續前緣”?
彆開玩笑了!
他們早就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了!
忽然,一個更加大膽的猜測再次闖入她的腦海。
他這麼處心積慮地接近自己——該不會是為了她家的錢吧?
畢竟,他那麼窮。
而她家的錢,都夠他花上一輩子了。
哼!不要臉的東西,居然不想努力走捷徑!
她程敏最看不起的就是靠女人的男人,很不幸,曾經的自己愛慕的那個男孩,終究還是變成了自己所厭惡的人。
而此時。
董華正把售貨員從玻璃櫃裡拿出來的珍珠膏拿在手裡仔細看了又看。
售貨員往他的手背上塗抹了一些,讓他親自感受珍珠膏的質地。
珍珠膏很香,質感很細膩,塗到手上很滋潤。
以前還在沈家的時候,他從謝巧梅的梳妝台上見過這個牌子的珍珠膏。
每次她用的時候,都有一股清香,聞著很舒服。
他把這瓶永方珍珠膏放回玻璃櫃台上,又讓售貨員拿出另外一種價格相對便宜一些的白雀靈。
在這個人均二三十元月薪的年代,那麼一小瓶永方珍珠膏就頂半個月工資。
他很清楚自己要是買回去,王笑萍和葉雲晴肯定舍不得用,肯定會找理由推脫,甚至叫他拿去退了。
他還記得,自己上回賣了狐狸皮後,給家裡每個人都買了新衣裳,新鞋子。
可卻從未沒見他們任何一個人穿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