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華!你早就已經不是我們沈家的人了,還厚著臉皮跑過來做什麼?要不要臉啊?趕緊有多遠滾多遠!彆在這死乞白賴的!”
“就是,要不是你,我們家小傑也不會在外麵流落這麼多年。你都已經頂替他過了十八年的好日子了,你還想怎麼樣?能不能給自己留點尊嚴!”
謾罵聲不絕於耳,斷斷續續地傳入董華的耳中。
頭部劇烈的疼痛無比真實,仿佛在提醒著他,他還活著。
是誰?
說話好難聽。
他依稀記得,自己所乘坐的飛機失事了,飛機撞到山體墜毀,在他意識殘留的最後一秒,他看到漫天的火光。
然後,就徹底失去了意識。
所以,這裡是哪裡?
難道就連老天爺也不看下去他以往的罪行了,在死前還要讓人來羞辱他一頓?
董華如是想著。
可謾罵的聲音卻越發地清晰起來,在他的腦海深處炸開來。
伴隨著頭部劇烈的疼痛,他的意識也漸漸蘇醒。
“趕緊爬起來,彆在這裝死,你要死就死遠點!我們要給小傑過生日了!”
叫罵聲又一次無比清晰地傳來,像是要刺破他的耳膜一般。
董華深吸一口氣,艱難地睜開了雙眼。
眼前是一派富麗堂皇的景象。
水晶燈高高的懸掛於客廳正中央,散發著耀眼的光芒,散落在每一個角落,卻刺痛了董華的雙目。
他費了好大勁才看清楚眼前的一切。
客廳的正中央掛著一幅油畫,右邊的長桌上,端端正正地放著一個雙層奶油蛋糕,隱約間似乎還能聞到甜膩的味道。
除此之外,桌上還擺著吃不完的水果做點綴。
董華愣了一下,他是不是來過這裡?
他又是一怔,塵封多年的記憶忽然像是洪水一般湧入腦海。
他伸手摸了摸疼痛的前額,果然從自己的手上看到了血。
匆忙低頭看去,鋪著潔白瓷磚的地板上也有好幾處暗紅色的血,無比紮眼。
是了,這是他用腦袋磕出來的血。
再一看,他此刻趴在冰冷的地板上,身上的襯衫東一個補丁,西一個補丁的,粗布做的褲子也沒好到哪裡,腳腕處硬生生空了一大截,顯得與這裡的一切格格不入。
再一抬眼看去。
在他的正前方站著幾個人,正滿臉厭惡地瞪著他。
看清他們的麵容,董華渾身猛地一抖,瞳孔驀然放大。
這幾人不是彆人。
正是......
隆林縣的首富沈建業一家!
也就是他曾經的家人。
那麼......他現在就是在沈家!
此時,前額的刺痛又一次襲來,一下一下地抽疼著,董華咬著牙,忽然大腦一片空白。
他愣愣地瞪著地上的那幾灘血,恍惚間似乎想到什麼。
他...重生了?!
一個人在世苟活了近二十年,飛機失事竟然沒帶走他,反而讓他重生了。
還是重生在.....十九歲那年,也就是1985年,被沈家趕出去一年之後!
在被趕出沈家之前,他叫做沈華,是沈家的少爺。
沈家是隆林縣的首富之一。
十九年前的一個雨夜,兩家的產婦同時產子,許是人多手雜,鬼使神差的,兩個嬰兒就這麼被抱錯了。
也正是因為這個失誤,陰差陽錯地讓他在沈家過了十八年衣食無憂的日子。
可所有的一切都在一年前,真正的沈家少爺——沈昱傑被找回來後,發生了天翻地覆的改變。
他長著一張酷似沈建業的臉,這是最有效的親子鑒定。
沈建業和妻子謝巧梅從見到那張麵孔的時候開始,就知道這才是自己的親骨肉。
而他們好吃好喝養了十八年的兒子,實則是彆人家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