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何大恩人個把小時後。
晚上七點左右,李哲正想給剛回老家的老婆打個電話的,丈人佬的電話就打過來了。
李哲接通電話後,搶先就給丈人佬問了聲好,隨後又問對方吃晚飯沒。
“吃了,剛吃!小李,我們也不是外人了,我就直說了。
你和雪晴她是不是最近鬨矛盾了,她說你不想跟她拿證結婚了,應該不至於吧?”
李哲立馬否認。
那頭丈人佬又問,“小李,你也不用不好意思,你就直說吧,是不是因為雪晴她媽敗了你那一百萬的事?”
李哲繼續否認,“爸,絕對沒有!我早說了,媽她又不是故意的,錢沒了可以再賺,我不會計較的。
您和媽還有雪晴也都知道,我不是那種小肚雞腸的人”
那頭丈人佬也沒多說,但李哲隱隱聽到了,丈母娘和老婆的細微說話聲。
片刻之後,丈人佬繼續說話了,“小李,這一點我信你!那你和雪晴她突然推遲拿證結婚辦酒的事,到底是為什麼?
你倆早都定好的事,你突然延後,肯定是有原因的,你不妨說來我聽聽”
聽丈人佬如此說,李哲立馬就不用猜了,肯定是老婆告了狀,而且十有八九沒提約法三章那檔子事。
迅速琢磨了下說辭後,李哲開始跟丈人佬說道了。
他表示,推遲婚事的直接原因,就是廠裡效益不好,而且自己還有外債在身經濟緊張,壓力太大事務又忙,實在是沒心情開開心心結婚,還望嶽父母多多理解擔待。
另外,和老婆鬨彆扭的深層原因,他也一帶而過的提了。
說法就是:兩人雖然重新在一起三四年了,但一直都是異地分居,真正在一起相處還不到一年,很多方麵還需要再磨合下。
磨合好了再進入婚姻,到時候長長久久的過下去,對彼此對家長也是最負責的。
再然後,他也給丈人佬喂了定心丸。
他說兩人婚房車子都買了,而且他都是以老婆名義買的,而且自己一多半收入也在老婆手裡,因此婚事隻是再緩一小段時間的事,不會有什麼變故的。
最後他也給丈人佬保證了一點,兩人最多也就再磨合一兩年的事。
到時候外債肯定也還清了、新的積蓄也有不少了,指不定深圳這邊的婚房也交房裝修好了,到時候再拿證結婚,那兩邊所有人都是最開心踏實的。
這一番條理分明的說辭出口,一向通情達理公正穩重的丈人佬,也是沒說半個不字。
他隻是最後提了一嘴:小李,你倆也不小了,特彆是雪晴,緩一緩是可以,但也彆拖太晚了。
丈人佬剛交代完,丈母娘的聲音又傳了過來,“小李,你這次怎麼不回來呀?
你不用說我就知道,肯定是雪晴又在你麵前使小性子了,她是我生的養的,我最清楚她的德行”
李哲趕緊解釋,“媽,雪晴跟我不一樣,我後天就上班做事了,現在手頭有點緊,機票不便宜,我就想能省則省嘛。
最多也就個把月就要放假了,到時候我肯定會回的,我一定會去縣城看您和爸的”
那頭丈母娘表示理解後,隨即又說,“小李,你剛才說的我也聽到了,你說的有道理,我支持你。
你和雪晴的婚事肯定跑不了,不怕你笑話,雪晴都是被我和她爸慣壞了,她的些習性,一般人真受不了。
你的脾氣已經很好了,你說還要磨合,我太信了,後麵你該指出來的就給她指出來,該督促她去改的,我和她爸絕對沒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