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萬青柳和花晚遲放棄了開幼兒園的打算,覺得現在還不滿足這個條件。
反倒是吳木香有了這個想法。
她要出門,以後說不準也要經常出去,難免顧不上屋裡的孩子們。
她不在,雇來的保姆們可不會那麼用心,她倒是可以托大隊長和萬青柳照看,可那兩人也都忙得很,隻怕沒太多閒暇。
她就心想,能不能專門找一個地方,像是遲寶的輔導班一樣,平時把孩子放在裡麵,雇幾個人照看著,也就不用擔心孩子們在家沒人照看了。
孩子們在這個地方可以玩,可以學習,有事情做,也就不太需要人照顧了。
吃飯麼,可以開個食堂,雇幾個大一些的女孩燒飯,有錢賺,她們不敢怠慢。
這個地方像是學校一樣,那些城裡的廠子不就有這樣的嗎?把職工的孩子放在托兒所裡。
找幾個讀過小學或是初中的人來,教孩子們認些字什麼的,也算是給以後讀小學打基礎。
越想,吳木香越覺得可行。
不過眼下不管大隊長同意不同意,村裡是出不了錢了,畢竟修路也是要錢的。
所以吳木香就來找萬青柳拉投資了。
她心裡有點發虛,但凡是用錢的地方,總是少不了薅萬青柳這個富戶。
萬青柳自個樂嗬嗬沒在意過,反倒是吳木香有些不好意思。
躊躇了一下,吳木香笑得略顯局促:
“嬸子,我有個想法,不知道你願不願意加入?”
聽完吳木香的打算,萬青柳沉吟片刻:“你要辦這個托兒所,是單純打算花錢看孩子呢,還是想賺錢?”
吳木香單純就是想找個地方安放自家的小孩,其實也不是沒想過順帶賺錢,但其實她並不確定村裡人舍不舍得花錢把孩子送來。
如果是城裡,大概還是有人肯花錢的。
但這是鄉下,誰家又不是放任孩子到處撒歡過來的?
憑什麼就要突然花錢找個地方看孩子了?
吳木香有些發愁地歎了口氣,說:“能賺錢當然是好,不過我主要就是想出門的時候,我家那些小孩有地方管著。”
她那邊最大的孩子已經開始上小學,一些家務可以上手了,但畢竟還是小孩。
沒人看著,萬一出了什麼意外,被燙到了或是傷著了,她不在,又有誰會管呢?
就算是能找人幫忙,誰又能保證就在那時正好找得到人立馬來?
萬一是什麼不得了的事,晚一下,可就是大問題。
那些保姆完全可以推脫,去上廁所了,或是有事去哪了,同村也不好撕破臉皮。
但如果有個像托兒所的地方,孩子們有老師看著就好多了。
萬青柳又問:“托兒所裡的老師和你家保姆有什麼區彆?”
吳木香稍稍想了想,開口道:“我家保姆主要是幫忙照顧孩子,洗衣做飯,掃地,換尿布喂奶。我要是不在,叫她們看孩子,隻怕是不行。
“如果要辦托兒所,招的人隻需要看好孩子就行,如果她們不負責任,我可以直接把她們換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