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具身體的父母去世,現在是一個孤女,溫知寧思考以後的生活。
按理說,作為軍人的父親去世,她作為無關人員應該離開營區。
但是原主在部隊裡有工作,溫知寧覺得可以借此留下。
畢竟這是75年,還處於特殊十年。
外麵牛鬼蛇神比較多,一個孤女留在軍隊這裡更加安全。
但是要保證沒有其他亂七八糟的親戚,跳出來要照顧自己。
畢竟這具身體才16歲,未成年。
溫知寧細數記憶裡原主的親戚:
爺爺奶奶早就不在人世,至於兩邊的親人麼——
爺爺那邊有一個大哥,也就是原主的大爺爺,原主父親小時候就在大爺爺家生活過。
原主記憶裡就見過兩次,大爺爺人還不錯,不過他老婆不行。
而且大爺爺是大學教授,這時候是“臭老九”,自身難保,應該沒精力管她。
pass掉。
奶奶那邊有一個舅爺,不知道會不會想收留她,印象裡和原主父親關係親近。
至於原主母親這邊,就剛剛的大姨比較親近。
姐妹倆從小在後娘底下生活,相依為命。
大姨於和珍結婚後隨軍,把原主母親一起帶了過來,原主母親上學的學費還是大姨付的。
想了一遍,溫知寧放下心,
至少沒有爺爺奶奶姥姥姥爺之類的直係親屬,來爭取自己的撫養權。
她想自己說希望繼續生活在軍營裡,部隊考慮她的意願,加上原主的大姨也在這,留下應該沒問題。
等到77年恢複高考,她再通過考大學,順理成章的離開。
至於說她和原主的性格不同,也好解決,畢竟原主經曆了雙親去世的重大打擊,性格有所變化也正常。
她可不想為了掩飾這些變化,就到陌生的地方去。
之前看年代小說的時候,就特彆不理解那些因此下鄉的女主。
這時候的農村有多苦,現代人難以想象。
種地需要人力,每天上工,更彆說還有可能遇上流氓混混,
一個外來女生,特彆是自己這樣長的好看的,在農村太危險。
做好了決定,溫知寧閉目休息。
現在這具身體是自己的,她可要好好注意。
雖然多了10年青春,但是身體變差了,真不知是福是禍。
——
這邊於和珍回到家,發現家裡隻有三女兒杜成美,正在客廳看小說。
看見她進門,奇怪的問:“媽,你回來啦?怎麼去這麼久?”
於和珍沒說話,先倒了一杯水,一口悶。
忙活半天,渴死她了。
“知知住院了。”
杜成美驚訝抬頭,“她怎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