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玲聽完就按照巫曼的意思。
以講故事的方式。
為巫曼簡明扼要的講述了關於他們一家三口的故事。
她的故事試圖向巫曼闡述一個主旨。
即,他們二人主要是為了小豆子而組建成的一個幸福小家庭。
這樣的主旨。
絕對有彆於那些絕大多數自私的大人。
為了追求所謂的真愛或個人私利)把孩子當成了累贅拋棄的人。
好一點的拋棄到孩子親人的手中。
差一點的直接拋棄到福利院。
再喪心病狂一點的,以各種殘忍的拋棄方式,要了孩子的命。
這裡的殘忍方式包括人流!
若孩子有權利追究與質問。
想必一定會質問拋棄他們的父母。
你們成年人犯的錯誤。
請問憑什麼最後要讓我們孩子為你們的錯誤買單?
有人沾沾自喜的說目前法律對孩子已經足夠人性了。
試問這種沒有嚴厲懲治傷害無辜孩子的父母們的法律能算得上對孩子足夠人性了?
不,那隻不過是以成年人的角度看起來的足夠人性。
若是以孩子的角度的去考慮呢?
那是影響一生的殘忍!
如,有孩子的離婚案件。
父母之間有了矛盾。
從來都不想著為了孩子。
靜下心坐下來解決矛盾。
而是自私的為了能過上他們各自所向往的幸福生活。
離婚!
說來現在的父母也著實搞笑。
以前。
主流盲婚啞嫁的時候。
絕大多數父母都能夠相守到老。
即便婚姻生活中有了矛盾。
也會有很多偉大的父母。
就算沒有了現代人所講究的真愛。
為了孩子繼續維持現有婚姻。
現在。
講究所謂的自由戀愛。
追求所謂的真愛。
千挑萬選的好不容易選擇了他們所心儀的對象。
竟在結婚後沒有多久就宣稱對方不是自己的真愛了!
於是死活的非要不顧一切的要與對方離婚。
那時的他們恐怕早已經忘記。
忘記他們結婚的時候。
也曾是為了真愛不顧一切的走到了一起。
從結婚到離婚。
人,還是那個人。
真愛就不是你們口中的那個真愛了?
非也!
真愛絕對是那個真愛。
隻是絕大多數人的心境。
已經不是結婚前的那個心境罷了。
即,忘記了結婚時對彼此的誓言。
注意:
這裡說的是婚姻中的兩個人都想一起相守到老的情況。
若婚姻中的兩個人中至少有一人打骨子裡就想做人渣的除外。)
結婚前。
兩人為了真愛。
還能義無反顧的為了彼此。
奉獻著對彼此的愛意。
而結婚後。
一般人的新婚家庭都會為了雞毛蒜皮的生活。
無法繼續支撐結婚前對彼此義無反顧的奉獻。
即,但凡有一方對個人的奉獻,無法產生共識的,不能及時轉化成,對他們小家的奉獻。
那麼還自私的隻想享受彆人對其無私奉獻的人。
一旦喪失了結婚前的那份享受。
所產生的強烈心理落差。
一定會對與婚後直接對他們小家奉獻的人產生一時間難以調和的矛盾。
隻想自私享受彆人對其無私奉獻的人。
從而就會愚蠢的認為對方不愛了。
然後不考慮今後兩口子婚後生活如何維持?
各種作的想要對方對其個人繼續無私奉獻。
對方若還不能滿足自私之人的欲望。
那麼自私之人就會忘記結婚時對彼此的承諾。
為了能夠極大程度滿足自己的私欲。
美其名曰為了真愛的婚內出軌就變成了家常便飯。
最終二人的婚姻隻能走向滅亡。
當然!
若兩個人都是隻想自私享受對方對其無私奉獻的人。
那麼除非婚姻中的這兩個自私的人都擁有著足夠的個人財力。
可以支撐起享受彼此對其的無私奉獻。
不過,以純利益支撐起來的婚姻不能算幸福。
利益倒塌。
婚姻多半也會走到儘頭。
而兩個隻想享受的自私之人都出現在一般家庭裡。
婚姻必將短命!
原本為了真愛結婚的兩個人。
在離婚後真的是因為彼此不愛了嗎?
非也!
而是隻想自私享受彆人對其無私奉獻的人。
沒有理解幸福婚姻的真諦而已。
幸福婚姻是真愛的兩個人,為了過上幸福的生活,而對彼此組建起來的小家無私的奉獻。
注意:
若真愛的兩個人,在戀愛的時候,對愛意的奉獻,一般作用於兩個獨立的個人的話;
那麼真愛的兩個人,在結婚的時候,對愛意的奉獻,便升級作用於兩個人組建起來的家庭。
有很多人相信婚姻是愛情墳墓。
現在看來婚姻是愛情墳墓的話一點兒都不準確。
甚至可以說是極致利己主義者無法享受幸福家庭的酸味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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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句話主要體現的是極致利己的個人自由主義思想。
而一段幸福的婚姻往往體現的是集體主義的思想。
即,結婚後所組建起來的家庭就是一個集體。
想要一個家庭幸福了。
那必須要讓所有家庭成員,為了家庭幸福如八仙過海一般,無私的做出自己的努力。
那就是如前麵章節提起的儘可能的增強家庭凝聚力。
所以想要結婚後組建的家庭能夠無限幸福。
那麼婚後的兩個人就要改變觀念。
即,拋棄掉極致利己的個人主義思想。
毅然決然的轉變成為能夠增強家庭凝聚力的集體主義思想。
那麼婚姻中但凡出現一個隻懂個人享受卻不懂奉獻的人。
這樣的婚姻就注定不會幸福。
當不幸的婚姻中矛盾不能及時有效的解決。
那麼就會在婚姻中不斷湧現出更多無法解決的矛盾。
時間久了。
本來是因為真愛組建的家庭。
最後隻能淪落到分崩離析的下場。
但真愛依舊還是那個真愛。
隻是兩個真愛的人。
至少有一人不懂幸福婚姻的真諦是什麼罷了。
所以不幸的婚姻中的兩個人就算是離婚了。
那個不懂幸福婚姻真諦的人。
若這輩子一直都無法理解幸福婚姻的真諦。
那麼其一直都隻想做那個自私享受彆人對其無私奉獻的人。
其隻配單純的享受戀愛時的感覺。
而不配擁有幸福的婚姻。
甚至更不配步入婚姻的殿堂。
因為那樣隻會誤人誤己。
那麼煩請這樣自私的人就彆想著要孩子了。
因為隻懂自私享受的人就不配為人父母!
言歸正傳。
巫曼在聽完張玲講述的故事深受觸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