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俞晚晴畢業後,花費了三個月的時間全球旅行。
然後在本年十一月份,去了華國。
她因為接到姐姐的視頻,看到了小魚兒,同時了解到華國還沒有智能手機出現。
俞晚晴考察了三天,帶著她身上僅剩的五萬美元,在當初還在發展中的微博門戶,購買了七天的頭條廣告,花費兩萬美元。
那個時候的華國,對美元的需求還是非常龐大的,能夠賺外彙,微博方麵也是非常的高興。
所以本來應該是三十萬華夏幣的廣告費,兩萬美元就拿下來了。
又用一萬美元,俞晚晴注冊了一家技術公司——飛魚技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叫閆真真,是她通過鷹國的獵頭公司聘請的博士。
然後,華國的互聯網出現了一幕有意思的廣告。
第一天,微博門戶上的頭條,占據了三分之一屏幕的廣告,白底黑字——手機將被淘汰!
這下子引起了很多民眾的議論。
十二年前的微博,還處於新生兒狀態,雖然流量不少,但也僅僅是在網民間。
那個時候全華國的網民,不足五千萬。
所以,當天,人民日報的尾頁,也出現了一個全版廣告,白底黑字——手機將被淘汰!
因為是最末的一版,所以花費了兩萬美元購買了一周的時間。
閆真真負責飛魚技術這邊的瑣事。
俞晚晴去了南韓,找到了三星集團。
俞家千金公主的身份還是很有分量的。
雖然家族畢業考核不允許動用俞家的人脈。
但是身為俞家的人,俞晚晴才不在乎這點旁枝末節呢。
而且這也不算是利用俞家的人脈,隻是利用了俞家的名聲。
身為俞家人,巧妙的利用一些東西是被允許的。
否則你真認為俞初陽畢業當年,啥都沒有利用就賺了五千萬新坡元?
三星集團自然很重視俞晚晴。
然後俞晚晴就把自己的構思,和在華國的渠道闡述了一下。
當時的西南楊家已經算是華國比較有名的富豪,而楊超瓊和俞晚晴又是大學同學。
所以俞晚晴租賃了楊家的渠道,做好了計劃書,交給了三星集團。
三星集團在當年正在普及南韓的智能手機。
他們當然在關注華國市場。
不過因為渠道,關係,人脈等等原因,智能手機遲遲沒有計劃。
因為當時的華國,按鍵手機剛剛普及。
所以俞晚晴的到來,算是給三星集團一個試探的機會。
俞晚晴定製了一批龍年龘龘係列手機,引進華國。
並且承諾,三個月內,銷售一千萬部!
如果做不到,取消全華國龍年龘龘係列手機代理權,並且賠償相應的損失。
三星當然會答應!
簽完合同後,三星集團的人才了解到,俞晚晴這是畢業季白手起家項目。
三星集團的人哭笑不得。
但是俞晚晴卻說,一千萬部,做不到賠錢!
回到華國的時候,已經是一周後。
微博門戶,人民日報的廣告連續七天已經在華國產生了熱度,也就屬於是當年的熱搜。
第一天的廣告詞是——手機將被淘汰。
第二天的廣告詞是——電腦將被淘汰。
第三天——人類的生活方式將會改革!
第四天——你能想象的電子產品技術,它全都有!
第五天,和三星的談判落實,閆真真拿著合同,在華國貸款五百萬元。
然後購買了全京都的公交車廣告——它,將會淘汰手機,十一月15號揭幕。
這樣的廣告轟炸,在十二年前還是非常新穎的。
有些大佬自然明白,這可能是在給水果智能手機打廣告。
但是這個時期,正如三星所擔心的那樣。
華國的按鍵手機才剛剛普及,智能手機進入華國市場,時機不對!
但是他們還是忽略了人們對新穎事物的好奇心。
當七天的廣告轟炸結束後。
龍年龘龘係列智能手機,全京開售!
利用楊家的渠道,鋪設電子產品。
五千多元的一部手機,全京上架一萬部,在當天就被搶購一空。
電子產品的商業大佬們驚呆了!
然後的事情就更順理成章了。
俞晚晴借助自己在大學時期累積的人脈,楊超瓊就是代表之一。
在三個月的時間,把這款龍年龘龘智能手機,做成了一個五百億華夏幣的市場。
排除給楊家的渠道費,各種運輸,成本等等。
俞晚晴三個月賺了五億華夏幣。
利潤支出,要拿利潤稅的。
但當時的俞家在華並沒有產業,所以俞晚晴老老實實繳稅,剩下三億多華夏幣的總利潤,轉移到了新坡。
她這種女人,彆看當時才十七歲,過年十八歲的年齡。
可以鑽空子,但絕對不會在法律上有任何的僥幸。
這是家族百年來累積的經驗。
當然。
小魚兒手中的龍年龘龘係列手機是特製的,比同學之間的手機要高級不少,外形也是特彆定製,很讓當時隻有不足十二歲的小魚兒喜歡。
當時的小魚兒認為是夏帆森特彆給她買的。
所以三個多億華夏幣,就是俞晚晴對家族的畢業考核。
飛魚技術有限公司也一戰成名,也是十二年後的飛魚集團能夠快速組建的原因。
俞初陽看著眼前的彙報書,深深呼口氣“如果再給二病幾個月的時間,飛魚技術能發展到百億規模,不過可惜的是咱們俞家目前不會在華投資。”
俞初麟臉色漲紅!
所以說,自己辛辛苦苦在華國代理的龍年龘龘係列手機,來到新坡售賣了兩個多月,賺了一千萬新坡元,上家是俞二病的?
這他媽還比個鬼?!
虧得剛才自己還在俞晚晴眼前顯擺。
現在他真想用腳丫子扣出個三室兩廳兩衛來!
尷尬致死!
這一年,俞晚晴接手了俞家西亞的產業,一舉成為商業領域最年輕的百億身家少女!
這個身份持續了五年時間,俞晚晴漸漸地淡出人們的視線,然後再次出現就是香江,找許宣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