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菁刷刷寫了一篇問題塞給他。
正事要緊,周成隻好歎口氣,扒拉著廚房的大門叮嚀幾句,讓劉娘子千萬給他留幾個炊餅,就匆匆騎馬直奔京兆府。
一直忙到天暮,這案子終於結了尾。
周成拿到口供,回來就一副魂飛升天的模樣,果然如楊菁所言,這郝大就是花娘子兒子的親爹。
許是事已至此,郝大並未隱瞞,周成一問,便什麼都招了。
郝大與那金屠戶乃是酒肉朋友,有點交情,他早前就見過花娘子。
“我一見她,便覺她眉眼生得漂亮,嫵媚多情,身段窈窕,心中就起了念想。”
“我便故意同金屠戶套近乎,有一次金屠戶喝醉了,我便替他把了把脈,萬萬沒想到,那廝瞧著魁梧,實則卻是個不中用的,唉,所謂巧婦常伴拙夫眠,姓金的連個拙夫都算不上,花娘子配他,簡直是鮮花插在了牛糞裡。”
郝大說話時,神色冷漠,略帶輕佻古怪,“我這人自來有個毛病,喜歡彆人的女人,我偏不偷,就要對方心甘情願地送給我。”
“雖說我虎落平陽了,但糊弄個鄉野村夫,還是手拿把掐,帶著姓金的喝了幾回酒,去了幾趟賭場,他就把我當過命的兄弟,嗬,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嘛,他沒種,我借給他,他對我是好生感激——”
周成把口供拿回來時,臉都是綠的。
“怪不得他得了癆病,不要臉的東西,老天爺也不能讓他長久。”
楊菁平日寫文書,都寫得十分愉悅。
這繁華京城,市井煙火,人間的喜樂苦痛,比小說故事還精彩無數倍,彙集筆端,記錄在冊,便好似承載了凡人人生裡最有份量的東西。
此後千秋萬載,王朝成了焦土,後世人若翻閱此書此冊,就能看到此情此景,這些世間庸常的人身上的悲歡疾苦,便也能讓人知道了,不至於輕飄飄隨風流散。
她覺得甚好。
可今天這一筆,寫得人心裡堵得慌。
怪不得楊盟主那麼瀟灑肆意的大魔頭,後來總有些落落寡歡。
若是每日所思所見都是這樣的人,這樣的事,誰都開心不起來。
寫完了文書,交給黃使,周成去食堂端了一碗粥,拿了幾個炊餅吃,一邊吃,一邊忍不住瞎琢磨。
“郝大二話不說就認了罪,是不是因為他……有些愧疚?”
楊菁翻了個白眼。
誰知道!
她縱然學會了讀人的微表情,仍不能看透人心。
郝大可能就是病得厲害,不想活了,他也或許心懷愧疚,更可能是因為花娘子的孩子是自己的骨肉,為了自己的骨肉,不想讓那小孩兒沒了爹,再沒娘照看。
無論他現在有什麼樣的想法,他當初欺負人家花娘子的那一刻,他就已經不是人,是個畜生!
誰會有耐心去琢磨畜生的想法?
一想到她曾有那麼一瞬,把這畜生的金盆洗手同楊盟主聯係到一起,她就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