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時,月琴推門而入,見到李十三有些驚訝,問道:“公子你是?”
此時月琴已重新梳妝,容貌恢複清麗,李十三看得心裡一陣慌亂。為避嫌疑,李十三連忙拿出書信和官身腰牌,證明自己不是騙青樓女子私房錢的騙子。
李十三道:“劉公子已有家室,為姑娘贖身有些不便,所以請在下代勞。”
月琴愣了一下,黯然道:“劉公子是文曲星,看不上我這等人是應該的……”
頓了一頓,她向李十三上下打量了一下,又恢複神情道:“不知李官人可有妻室?”
“這個,李某尚未娶妻。”
“那便甚好,甚好……月琴蒲柳之姿,官人若不嫌棄,以後便留在身邊。官人若是看不上月琴,便隻求給月琴隨便安置個偏房住著就好。月琴會一些女工活,想來養得起自己……”
李十三哪裡想到幫朋友一個小忙,竟能給自己幫出個漂亮妾室,驚訝得說不出話來。
過了一會,他才答道:“我……在下還沒想過娶妾……姑娘家住何方,在下把你護送回家就是。”
“官人當真不知規矩?”
“什麼規矩?”
“……”
走出麗春院大門的時候,李十三懷裡兜著一大包沉甸甸的金銀珠寶。
原來女子一旦賣身入青樓,就是青樓的人。按理,客人的賞錢都是青樓的,她們自己沒辦法攢下銀兩。月琴在誌靈城時便是紅牌,跟老板來廣州後也很受歡迎,偷偷藏了好幾年,這才藏下一些積蓄。
不光如此,青樓女子也沒法給自己贖身,隻有在客人裡找一個靠譜的人代贖。不過靠譜的人哪有那麼好找,客人帶了金銀離開妓院可以一去不返,這樣積蓄就白攢了。
就算客人如約為她們贖身,也不一定保險。因為贖身文書上就寫明了,她們是賣給客人為妾。一個弄不好,不光積蓄搭進去,恐怕命都難保。
一想到月琴這樣的青樓紅牌即將成為自己的妾室,李十三不禁五味雜陳。如果不是大明嚴禁官員娶風塵女子為妻,他覺得對方就是給自己做正妻都綽綽有餘了。
不過名義終歸是名義,他覺得自己不能做那種小人。贖身之後,他打算給對方租個房子,自己時常照拂著就是了。
哪知事情僅過一夜就發生重大變故。
第二天一大早,當李十三托了牙行的人去麗春院贖人時,月琴姑娘居然搶先一步被人買走了。
李十三怒不可遏,在香房抓起老鴇就是當場嚴審。
老鴇的話讓他目瞪口呆:昨晚那個醉客出了五千兩銀子為月琴贖身,是行情價的十倍。至於醉客的身份,老鴇毫不知情。
“贖人不是要簽文書嗎?文書呢?什麼,明知是假名你們還敢簽?”
“巡檢大人莫要動怒,客人願出五千兩銀子,我們還管什麼文書不文書。”
老鴇命人呈上一千兩銀子,又道:“我們確實不知道巡檢大人要為月琴贖身,這一千兩銀子就當賠禮,請大人務必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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