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真的,我不氣!_兩界:從扮演雷部正神開始_思兔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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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真的,我不氣!(2 / 2)

這是夫人的嫁妝,特意拿出來替縣令撐場麵的。

要是一怒之下摔碎了,把縣令賣了都賠不起。

怕是要跪個十天半個月,方能讓夫人消氣,睡回床上去。

“我不氣。”

“我一點也不氣。”

“他人氣我我不氣,氣出病來誰人替!”

縣令在書房裡繞來繞去踱步,口中喃喃自語,寬慰自己。

可是越寬慰,縣令的臉部表情就越扭曲猙獰。

到了最後,終於忍不住咆哮出聲。

“我不氣?”

“憑什麼要我不氣?”

“我是縣令,是父母官!!!!”

“不知哪來的野毛神!不知所謂的神女!憑什麼要我不氣?”

縣令咆哮著,伸手從懷中取出日夜不離身的印璽。

大玄皇朝以神祇敕封體係定鼎天下,自有其玄妙之處。

國力鼎盛的時候,一方縣令憑借手中印璽,便能鎮壓全縣境內所有山川神祇。

若是神祇作了惡事,或者妖怪犯境,縣令手持印璽,完全可以褫奪神祇的神敕、神職,壓製神祇的神力;

也能調動縣城中的城隍、各鄉村的土地、各山山神、各水水神,圍剿妖怪。

那時候的縣令,有另一個稱呼,縣太爺。

太,古作“大”,亦作“泰”,凡言大而以為形容未儘,則作太。

什麼意思呢?

意思是一縣之地所有人、神、妖的大爺,都不足以形容縣令的威權,必須以“太爺”來描述。

露骨一點地講,那就是縣令掌握了對本縣轄下所有人、神、妖的生殺予奪大權!

想讓誰死就能讓誰死,想讓誰活得更好就能讓誰活得更好。

那是多麼美好的時代啊。

可惜再也回不去了!

一個個的,不管是妖還是神,都爬到了曾經的縣太爺頭上,拉屎撒尿。

縣令拿起印璽又放下,拿起印璽又放下,如是者三,最終重重地歎息一聲。

到目前為止,羽衣神女以及她背後的所謂天尊,並沒有傷害到縣令的核心利益。

不像玄蛇,訴求無應便加害他兒子。

也不像那鼠妖,竟敢在縣城裡釋放瘟疫。

從羽衣神女的所作所為來看,縣令覺得,暫時還是不要撕破臉為好。

免得以後有事需要求到羽衣神女或者她背後的所謂天尊頭上,不好開口。

不就是沒有經過朝廷同意就傳教嘛,忍了!

“算了,我不氣。”

收起印璽,縣令複又憂心忡忡起來。

姚家胡同染上瘟疫,乃是妖為。

這件事情,縣令一清二楚,故而派出縣丞往鄰縣去借能夠治療超凡瘟疫的醫官,購買所需藥草。

昨天,在羽衣神女的壓力下,縣令通過朝廷法陣和縣丞取得了聯係,催促行蹤。

可是到了今天,縣丞一行人居然失聯了。

這就讓縣令如坐針氈,頓覺不妙。

倒不是憂心無法給羽衣神女一個交代,而是擔心縣丞一行人的安危,擔心姚家胡同的瘟疫無法遏製、無法治愈。

儘管私德有缺,身上有著這樣那樣的毛病,但是縣令自認為,他還是一個憂國憂民、頗有抱負與才乾的循吏。

否則的話,為什麼他不馬上就答應玄蛇的索求,硬要讓逆子遭那麼一番罪呢?

形勢比人強,就得低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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