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此處,崇禎搖頭想道:看來史料也未必全是真的。
那民婦正要下跪,卻見李覺斯道:“老婦人免跪,本官說的是你身旁之人!”這話剛說完。
婦人身旁之人,不可置信的用手指,指著自己道:“我乃舉人之身。”
“是有功名在身之人,是可以免跪的。”這話聽得崇禎直皺眉。
讀書人免跪,是在私下場合見上官時,才有免跪一說。
像這種過堂審問,壓根就沒有免跪一說。李覺斯嘴角露出一抹冷笑,並未在此事上糾纏。
李覺斯拿起訴狀,上麵寫的字跡,也是歪歪扭扭,但好在還是能看清。
待裝模作樣看了番後,李覺斯向婦人詢問道:“此狀紙是誰人所寫,你是何人報上名來!”
其實這狀紙,早在遞上來之時,他便看過幾次了。
那民婦躬身道:“民婦見過知府老爺,民婦姓姚,夫家姓陳,狀紙正是民婦所寫。”
李覺斯頓覺意外,這年頭男人識字的都不多,更何況是婦女。
由此可見她的家裡,應該是有人有學問的。
因為早就看過訴狀,老早便知道了事情來龍去脈,李覺斯輕聲道:“你所告何事?”
陳姚氏再次欠身道:“民婦狀告薊州縣縣丞,他貪汙我兒撫恤銀。”
一聽說又是撫恤銀,崇禎重重的一聲歎息,這聲歎息裡,滿是無奈與無力感!
李覺斯一拍驚堂木,大聲道:“左右,將嫌犯給我按倒,跪於這公堂之上。”
“真是豈有此理,撫恤銀都敢貪汙,你還有什麼事不敢乾的?”
“還讀書人,你真是丟儘了讀書人之臉麵,本官羞與你為伍。”
左右衙役,不顧這縣丞連聲叫屈,將人重重的按倒於公堂之上。
此時公堂正中間,那‘明鏡高懸’的匾額,仿佛生出了光輝。
李覺斯說完,到嫌犯被壓倒跪於堂下後,正在聽審的崇禎。
帶頭鼓掌,並大聲叫‘好’起來!百姓們也跟著一同叫‘好’。
堂上的李覺斯抬眼一看,便瞧見了人群之中的崇禎。
他作為京師府尹,自然是見過崇禎多次的。哪怕易容化妝,大體上還是能看得出來。
正要起身去叩見皇帝,被崇禎搖頭阻止,並示意其繼續審案。
李覺斯這才作罷,坐下後朝崇禎拱手道:“陛下,曾嚴厲下旨,不得貪汙撫恤銀兩。”
“甚至,陛下還將一貪汙撫恤銀的,裡正及其兒子首級,傳首兩京十三省。”
“你安敢如此大膽,還行貪汙之事?你是真不怕死嗎?還是不將陛下聖旨放在心裡?”
李覺斯拱手,大意就是給皇帝見禮了,但堂上所有人並未察覺。
看看,聰明之人說話、做事方式,就是與彆人不同。
按法理來說,貪汙點撫恤銀兩,是很難將人斬殺的,但李覺斯這句話裡。
明顯就是用語言,給嫌犯挖了個坑,他提到聖旨有言,絕不允許貪汙。
那這個罪,就可大可小了,真要想辦你,就是抗旨不遵。
在明朝,抗旨不遵分兩種,一種是必殺你,一種是訓斥一番了事。
很明顯,李覺斯打算直接將人處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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