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玩意都兩百多年了,咋還有人能將之保存到如今,而且還保存的那麼好。
《大誥》在建文元年就下令廢止了,但這事真要有哪家不清楚,將這玩意留存到如今。
還在家訓裡寫上,可頂著去京師向皇上告狀,這事就看哪個皇帝敢不接。
不接,這是太祖定下的規矩,後世皇帝不接就是不孝。
接吧,它的法律效力又廢止了,六科給事中想得頭都大了,轉念一想直接報上去吧!
反正不能讓陛下,背上‘不孝’的罵名,至於陛下審不審那是他的事。
於是,逐級上報至刑部,又上報至內閣與司禮監,最後崇禎才知曉了此事。
崇禎也來了興趣,《大誥》這玩意還有孤本?這放如今都是古董了。
恐怕其法律價值,還沒作為古董的價值高,不行這得去看看熱鬨!
於是下旨開審,為了體現對明太祖的重視,崇禎特地安排在了建極殿審理。
六科給事中、刑部尚書馮英陪同,頂《大誥》者被帶進建極殿,要求低頭不能直視皇帝。
馮英起身朝崇禎躬身拱手道:“陛下,此人越級上告,按《大明律》需先笞刑五十。”
崇禎擺手拒絕道:“既然他頭頂《大誥》,不能駁了太祖的麵就免了吧!”
馮英見太祖都被搬出來了,也不好再說什麼轉頭道:“下跪著何人?有何冤屈?”
太監端了個托盤,接過了告狀人那本泛黃的冊子,拾階而上送到崇禎麵前。
此案,還是歸刑部尚書主審,崇禎隻是作為監督者,基本不用他來出聲審問。
馮英朝崇禎拱手道:“陛下當麵,你有何冤屈儘管道來,若有不實定當嚴懲!”
地上跪著的老漢講了起來,說他原本是江南望族,因家道中落隻剩下這本《大誥》。
兒子因打傷地主,被當地官府給判刑三年,本來關個三年就能放出來的。
結果因老漢家裡太窮,在少了個勞力的情況下,無法供應其獄中兒子的糧食。
最終,其兒子被餓死在了獄中,這在當地官府看來是件小事,誰知這老家夥有《大誥》。
案子其實審起來很簡單,當地官府隻要稍微作為點,賠償些銀兩也不至於出這事。
馮英簡單的審理一番,但判賠了二十兩白銀,以及十兩銀子作為回家的盤纏。
並告訴老漢,這《大誥》失效了,全賴陛下憐憫子民,才開堂審理此案。
老漢千恩萬謝的被帶了下去,馮英起身躬身詢問道:“陛下,此番審理可有不妥?”
崇禎挑眉道:“審理並無不妥,好啦,都散了吧!馮英你先留下!”
眾人都散去後,馮英跟著在崇禎身後,一起回了東暖閣之中。
這裡有地?,在這裡聊事情舒服些,不至於像外間那麼冷。
此案看似是個,囚犯在押時意外死亡案件,但其有更深層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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