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過信封,心裡很複雜。我猶豫了一下,還是打開了信封。
信封裡果然是一張紙條,上麵是婆婆的字跡,和我之前看到的那張一模一樣:“外人終究是外人,你的付出不值一提。”
看到這行字,我心裡沒有了之前的難過和憤怒,隻剩下一種麻木的平靜。我笑了笑,把紙條揉成了一團,扔進了垃圾桶。
十年的付出,十年的委屈,最後換來的就是這樣一張羞辱的紙條。我真的覺得自己太傻了,傻得可憐。
律師說:“蘇女士,林老太還讓我轉告你,她說她從來沒有把你當成一家人,你的照顧在她眼裡,隻是你作為兒媳的本分,不值一提。”
我點了點頭,說:“我知道了,謝謝你。”
律師走後,林偉看著我,說:“晴晴,對不起。媽太過分了,我替她向你道歉。”
我說:“不用道歉,這不是你的錯。是我自己傻,以為真心能換真心。”
林偉說:“晴晴,你彆這樣。我們不離婚好不好?我會對你好的,我會彌補你所有的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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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林偉,沒用的。我已經徹底寒心了。這個家,這個婆婆,還有你,都讓我覺得惡心。我必須離開這裡。”
林偉說:“晴晴,你一個女人,離婚後怎麼生活?你沒有工作,沒有存款,你去哪裡?”
我說:“我自有辦法。我可以找工作,我可以自己養活自己。就算再苦再難,我也不想再回到這個家了。”
林偉看著我堅定的眼神,知道我已經不會改變主意了。他歎了口氣,說:“好吧,我同意離婚。離婚協議我來擬,我會儘量給你多一點補償。”
我說:“不用了。我在這個家裡什麼都沒得到,也不想要什麼補償。我們好聚好散,各自安好。”
說完,我轉身走進了房間,繼續收拾我的東西。
我收拾完東西,提著行李箱,走出了這個我待了十年的家。
站在門口,我回頭看了一眼。這個家,曾經是我滿心期待的地方,是我想用心經營的地方。可現在,它隻剩下無儘的傷痛和委屈。
我深吸一口氣,轉身離開了。陽光灑在我的身上,暖暖的。我知道,從這一刻起,我自由了。我再也不用照顧那個偏心的婆婆,再也不用忍受林偉的不理解,再也不用在這個家裡委屈自己了。
我走在大街上,心裡既迷茫又充滿了希望。我不知道未來會怎麼樣,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找到工作,能不能養活自己。但我知道,我必須堅強,必須為自己而活。
我想起了我媽,想起了娘家。我決定,先回娘家待一段時間,然後再找工作。
我給我媽打了個電話,說我離婚了,想回娘家。
我媽聽了,沒有責備我,隻是說:“晴晴,回來吧。媽在家等你,不管你怎麼樣,媽都支持你。”
掛了電話,我眼淚忍不住掉了下來。還是娘家好,還是媽媽好。在我最困難的時候,隻有媽媽會無條件地支持我,接納我。
我提著行李箱,坐上了回娘家的車。車窗外的風景一點點後退,就像我這十年的婚姻一樣,一去不複返了。
我知道,未來的路可能會很艱難,但我不會害怕。我會努力工作,努力生活,我會讓自己變得更加強大。我會讓那些傷害過我的人知道,沒有他們,我一樣可以活得很好,甚至可以活得更好。
那張羞辱的紙條,我會永遠記得。它不是用來提醒我有多傻,而是用來提醒我,以後不要再輕易相信彆人,不要再輕易付出真心。要好好愛自己,要為自己而活。
車越開越遠,離那個讓我傷心的家越來越遠。我看著窗外,臉上露出了久違的笑容。我知道,我的新生活,就要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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