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夥?清幫還是洪幫?”柳幼櫻不覺得這有什麼稀奇,她在發租界,團夥見得多了,各種本地幫會,還有白俄幫。
“肯定不是,幫會的人那種走路姿勢我一眼就能認出來。這個團夥看起來很不一樣,一共有十幾個人,表麵上都裝著不認識,但實際上是一夥的。”
“哦?快說說。”柳幼櫻瞪大了眼睛,這聽起來的確有趣多了。
李太常也來了興趣,放下茶杯,注視著阿萊。
“我天生記性就好,見過一次的麵孔,就能記住。”
“起初我也沒在意,公交車上人來人往,熟麵孔見多了也就習慣了。但這些人不一樣,他們隻是偶爾來坐法電二路,表麵上裝作不認識,可實際上是認識的。”
“你怎麼知道?”柳幼櫻問。
“因為他們暗地裡會有些小動作。”
“什麼小動作?”
“比如說,其中一個人上車時會故意碰一下扶手,另一個人看見了就會摸摸帽子。還有的會在下車時特意看看手表,或者整整衣領。“阿萊比劃著,“一開始我以為是巧合,可仔細觀察後發現,這些小動作都是有規律的。”
李太常心中一動,這分明是聯絡暗號,“你觀察了多久?一共多少人?都什麼打扮?”
“差不多一年了,“阿萊得意地說:“我數過了,一共十四個人,每次都是二三個或者三四個人一起出動。而且他們從不同時上車,總是間隔幾站。穿成什麼的都有,西裝、背帶褲、長衫......經常更換服裝和改變麵孔特征,比如兩個月前這人明明留胡子,兩個月後胡子沒了。”
柳幼櫻驚歎道:“阿萊,你的觀察力真厲害!這些細節都能注意到。”
“職業習慣嘛!”
阿萊笑笑,“當售票員的,眼睛得尖,什麼逃票的、小偷小摸的,都逃不過我的眼睛。”
李太常暗暗佩服,這個阿萊確實是個人才,記憶力超群,觀察細致入微。這樣的人絕對是做情報工作的好苗子。
“那你覺得他們是做什麼的?”他追問道。
“我尋思肯定是做大事的,多半是劫匪,我仔細觀察過,他們每過一段時間,目標都有所不同。”
柳幼櫻捂住嘴,眼中滿是不可思議,“王動,這絕對能寫進小說裡吧,我聽聽都覺得不可思議,現實中真的有這樣的劫匪?那不是一出手一個準,誰被他們盯上就完了!”
“最近又發現了新情況!”阿萊喝口咖啡,“就前幾天,有兩個人在跟蹤一個法國人和他的法語翻譯。那法國人看起來地位不低,還帶著兩個保鏢,應該是到魔都不久,專門坐法電二路體驗生活。”
“劫匪還敢綁架發國人?”柳幼櫻更覺不可思議了。
李太常眉頭微皺:“你怎麼知道他們在跟蹤發國人?”
“他們做得很隱秘,不過我已經觀察他們一年多了,熟悉他們的手勢。”阿萊搖搖頭,“發國人和他的翻譯以及保鏢坐到新開河後下車,那一站沒有其他人下車,可一個跟蹤者朝外麵馬路上一個修鞋匠打了個摸下巴的手勢,這手勢應該代表交班了。那個修鞋匠我也認識,上一次我看到他,他穿西裝打領帶呢!”
“有意思。”李太常循循善誘,“可惜我沒能親眼看見,創作故事就得寫細節。你能描述一下跟蹤者嗎?”
“當然可以!”阿萊興致勃勃地拿出紙筆,“我畫給你看。”
“阿萊,你還會畫畫?”柳幼櫻有些吃驚。
“我會素描,上學時跟我美術老師學的,可不敢跟你大小姐的油畫比。”
“哎呀,哪有什麼比不比的,素描也是藝術。”
阿萊刷刷地畫,畫工雖然簡單,但人物特征抓得很準。很快,幾個人物的簡單素描就出現在紙上:一個年輕的鞋匠,一個戴眼鏡的中年男人,還有一個短褂小胡子。這是三個跟蹤者。
“阿萊,要創作就必須有完整的素材,我需要所有十四個劫匪的樣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