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麵試財務主管。
李國棟從簡曆堆裡,推薦了一個三十歲左右的女人,周慧芳。
“周小姐為什麼離開上一家公司?”
趙鑫照例問。
“老板讓我做兩本賬偷稅,我拒絕後被辭退。”
周慧芳扶了扶眼鏡,“趙先生,違法的事我不做。如果您也需要我做假賬,我現在就走。”
“巧了,我也隻做合法生意。”
趙鑫笑了,“月薪兩千五,今天能上班嗎?”
“能。”
周慧芳接住話頭,“公司我看過了,主要是人手不夠造成的短暫混亂。給我兩天時間理順。”
專業。
趙鑫心裡暗讚。
藝人經紀崗位,來了個年輕人。
二十八歲,叫王誌強,之前在夜總會做經理。
“夜總會經理,來應聘藝人經紀?”
趙鑫挑眉。
“夜總會是三教九流彙聚的地方,我練出了兩樣本事。”
王誌強很自信,“一是看人準,二是處理麻煩快。而且我人脈廣,從九龍城寨到港督府,都能說上幾句話。”
趙鑫想了想:“如果藝人被小報記者圍堵,你怎麼處理?”
“給紅包,說好話,必要時找相熟的警察來‘維持秩序’。”
“如果藝人要違約跳槽呢?”
“先談感情,再談利益,談不攏就按合同來——但我不會讓事情走到那一步。”
“如果……”
“趙先生,”
王誌強笑了,“您不如直接給我個試用機會。譚詠麟先生下周,有個商場演出,全程交給我安排,您看效果。”
夠膽識。
趙鑫點頭:“試用期一個月,月薪兩千。先跟譚詠麟和陳小敏(藝人助理)對接。”
最後一個崗位,是宣傳策劃。
來的是個二十四歲的女孩,蘇小曼。
港大中文係畢業,之前在《星島日報》,做娛樂版記者。
“為什麼離開報社?”
趙鑫問。
“報社論資排輩太嚴重,我想做點真正有創意的宣傳。”
蘇小曼從包裡,拿出一份企劃書。
“這是我為《上海灘》做的宣傳方案——不隻是報紙連載,我們可以做廣播劇、出單行本、甚至和麗的電視談聯動。還有,利用《上海灘》的熱度,帶火公司其他作品。”
趙鑫翻開企劃書,眼前一亮。
這女孩不僅有點子,還有完整的執行方案。
連預算,都粗略估算好了。
“你怎麼知道《上海灘》作者和我們公司有關?”
趙鑫忽然問。
蘇小曼狡黠一笑:“趙先生,我是記者出身。《明報》突然力捧一個新人作者,同時‘鑫時代’這家新公司突然冒起,又是鄧麗君又是林青霞……這世上哪有這麼多巧合?”
聰明。
趙鑫喜歡聰明人。
“月薪一千八,今天上班。”
趙鑫拍板,“第一個任務:鄧麗君來港的新聞通稿,今晚寫好給我看。”
“沒問題。”
下午六點,四個新員工全部到位。
李國棟已經製定出三套,鄧麗君接待方案。
周慧芳的算盤聲,在財務室劈裡啪啦響個不停。
王誌強正和譚詠麟,溝通下周的演出細節。
蘇小曼已經寫好了,新聞通稿的初稿。
趙鑫站在辦公室窗前,看著樓下漸漸散去的人群,和亮起的霓虹燈。
“趙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