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對鐵一般的證據,張成母親的臉麵如死灰,而張成父親也惱羞成怒,然後又嚷嚷著。
“就算張成錯了,但那女的也防衛過當,又是辣椒水,又是匕首的,試問哪個受得了?”
警察敲著桌子看著吵吵嚷嚷的張成父母,義正言辭的宣讀法律條款。
“中國《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張成的父母聽完後當即傻眼。
“什麼?不負責任?!”
“那我的兒子豈不是白白受那麼重的傷了?”
警察一臉嚴肅:“彆說他昨晚受傷了,他就是死了,也是白死了。”
張成的母親一下子就吵起來了:“哪裡有這樣的,你們這是亂判,我要去告你們。”
警察用手指著門口道:“去吧,出門左拐,開車十分鐘就到法院了,挺快的。”
張成的父親終於明白過來,他有些無奈的問:“那.......我兒子傷好後是不是就可以回去了?”
“搶劫是犯罪,他已經年滿十四歲,但沒滿十八歲,我們會送他去教管所改造。”
“教管所?”
張成的母親大喊著:“為什麼是我們受傷的去教管所,而那個女人毫發無損,她卻不用去坐牢?”
“因為她是受害者。”
警察義正言辭的對她道:“而且她也不是毫發無損,她的左手也指關節錯位了,是被你兒子用手給掰錯位的。”
“一個手指錯位,跟我兒子小腹受傷怎麼比......”
陸臻沒心情聽這對夫婦在這跟警察理論,他跟警察打了聲招呼,讓有事找他的律師,然後便和陸域一起離開了。
陸域感歎著:“那段路還是危險,以後星期五晚上,你還是去地鐵站接一下嫂子,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陸臻白他一眼,這需要他來說,他不知道嗎?
中午十二點,秦暖來到好學思機構。
正是學生下課時間,有不少學生正從樓上下來。
有之前她暑假班帶過的學生,見到她驚喜的打招呼:“秦老師好。”
秦暖趕緊回應:“好。”
來到三樓,剛要去找間空閒的教室坐下來備課,就聽到小班課教室裡傳來爭吵的聲音。
“你們自己孩子沒學好,怪我呢?那些字都是小學老師教的,你找我們機構的老師做什麼?”
秦暖的腳步本能的停滯了下,然後就聽到一個中年女人的聲音響起。
“現在孩子就在你手上學習,你給孩子上語文課不用聽寫的嗎?孩子字都寫不出來,你這語文課是怎麼上的?”
“我怎麼上的,我正常上課,他們不聽,不做筆記,我也沒辦法,他們大多時候都趴桌子上睡覺,我講我的課,他睡他的覺。”
“孩子上課你不用提醒的嗎?有你這麼當老師的嗎?兩個小時一千五百塊,就是讓孩子來這趴桌子上睡覺的?”
“我有提醒過,喊醒了,但我到講台上講課,他們又睡了,我總不能一直喊他們,不講課吧?”
語文老師也煩了:“我教得不好,你們找更好的老師去,這個班我不上了,今天的課我也不要工資了,你們愛找誰上找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