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簪書睡醒下樓,在餐廳裡看到程文斯時,有些意外。
除了回國當天,程文斯專程回來看了看她,後麵她就再也沒見過自己這位大忙人爸爸。
“醒了?來吃早餐。”程文斯開口。
“好。”
心裡那點輕微的不適應一閃而過,簪書下意識將長發勾到耳朵後彆好,像個聽話的乖小孩,走到餐桌旁坐下。
客廳電視機在播放著今天的晨間新聞,程文斯背對而坐,沒看畫麵,看似在專心用膳,但簪書知道他在聽。
識趣地不出聲打擾,簪書安靜地拿起勺子喝粥。
等新聞播完,進入廣告時段,程文斯才一邊拿熱毛巾擦手,一邊抬起眼來看簪書,再度開口:“工作怎麼樣?還適應嗎?”
“挺好的。”
“晴山鳴翠的房子去看過了?”
“還沒。”
簪書有問必答,但也僅限於回答提問,其餘的話不多。
程文斯默了默,吩咐:“下午抽時間去一趟,看看還有什麼需要添置的,過兩天我讓人幫你搬過去,下周你嵐姨和你弟弟就旅遊回來了。”
“嗯。”簪書淡聲應道。
程文斯的意思她懂。
沈君嵐會回到這裡居住,她們兩個最好還是彆碰麵。
程文斯和她媽媽在她還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沈君嵐是他的二婚對象,世家大小姐,嬌氣得很,每回見著了簪書這個前妻之女,勢必都要犯頭暈。
以前,不同時期有不同時期的回避方法。
如今簪書要留在京州發展,甫一回國,程文斯就幫她在外麵購置了房產。
不知情的人都以為她受儘父親寵愛,隻有她才曉得,她再一次被犧牲掉了。
有家,卻被驅逐在外。
罷了,本來這也不像家。
打量著簪書平靜無瀾的臉色,程文斯忘了已有多久沒有好好看看自己的女兒,她在安靜地吃著早餐,舉止優雅得體。
她的美麗,讓他皺起眉。
程家的女兒,其實不必長得如此漂亮。
太過漂亮,會引來過多關注,對他們這種家庭而言,被關注反而不是好事。
“明晚有個飯局,你和我一起參加。”程文斯驀地出聲要求。
對上簪書詢問的眼神,他補充解釋:“貝塔投資的魏總,看過你在美國留學時對高斯先生的采訪,對你的才華欣賞有加,想和你認識。”
貝塔投資,簪書作為財經周刊的員工,在做基礎材料收集時,了解過這家公司。
慢慢地品出一絲意味,簪書擱下筷子,不吃了,雙手規矩地放在膝蓋上。
“相親局?”她看著程文斯,輕聲求證。
程文斯不承認,也不否認。
“魏許比你大幾歲,我見過幾回,是位很有誌氣的年輕人,你剛工作,多認識些人,對你沒壞處。”
簪書聽明白了。
竟還真是在為她牽紅線。
普通結交朋友,誰會特地強調年齡。
“我不去。”簪書拒絕。
“我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見。”程文斯的確也不是和簪書商量的語氣。
“我不去。”
簪書再重複了一遍。
“我為什麼要去?他想認識我,我就非去不可嗎,爸爸,在你眼裡,我就隻配得上這種暴發戶?”
魏許的發家之路,程文斯比簪書更清楚。
沒多少自身能力的成分,屬實是站在風口上,豬也能飛。
用一句“暴發戶”來形容絕不為過。
然而,被簪書這麼直白地拆穿,程文斯心底湧上不悅。
身在他的位子,習慣喜怒不形於色,程文斯僅是聲音聽起來低了幾分:“人家身家逾百億,名校畢業,誰看不是有為青年,想和你交個朋友罷了,你還看不起人。”
簪書毫無波動,甚至還有點想笑。
誰稀罕這個朋友了。
身家比他顯赫驚人得多的,她又不是不認識。
她還親過咬過睡過,她驕傲了嗎,她到處去說了嗎。
真是的。
簪書到底年紀輕,臉上不太能藏得住事,程文斯一眼就能把她看透。
短暫地停頓。
“魏許這種吃機遇的,的確比不上厲家背景深厚,你倒是喜歡厲家那位,問題是,他看得上你嗎?”
程文斯並不是在打擊或諷刺,他的口吻相當平淡,僅在陳述事實,客觀得就像一頁公事公辦的紅頭文件。
正是因為他的態度,這麼輕描淡寫地就把少女心事晾曬出來,簪書才一瞬間就大為光火。
她難得有機會和程文斯坐下來吃一頓飯,真不想和他吵架的。
可惜現在,她忍不住。
扯誰不好,非扯厲銜青。
她都快餓死了,他還和她提那隻吃不到的雞腿。
簪書抿了抿唇:“是是是,看不上我,問題是,厲家看不上的是我嗎?”
這個圈層裡,每一樁婚姻,都涉及背後的資源置換,個人不重要,重要的是身後的家世背景。
“爸爸你的位置不及厲家人高,人家覺得你的女兒配不上,特彆正常。”
簪書笑了聲,語氣裡帶上懂事的安慰:“您再加把勁啊,千萬彆擺爛,彆躺平,五十三歲正是奮鬥的年紀,爭取讓自己再上一個新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