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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初一和同學半生不熟的我(1 / 1)

記憶是本流水賬!

我身邊的很多人都會跟我說,我是那種看著很高冷,難以接近的人。但是,其實我隻是在不太熟的人身邊沒有辦法那麼解放天性。比如說,初三的時候我們組員小許說發現了我的另一麵,就是很搞笑,很幼稚的樣子。但其實,我本來就是那個樣子的,隻是以前跟他接觸不多。

初一的時候我們分四個大組,朝向黑板坐。然後,我基本上隻和前後桌,同桌會熟悉一點。但是,大概也不太熟,因為現在前桌和後桌我都隻記得一個人了。

後桌是我小學的朋友圓圓,前桌隻記得好像有一個姓丁的男生。除此之外,我當班長的時候是屬於那種威嚴性的,可能就給大家造成了一種我挺凶的感覺。然後,那個時候大家還挺喜歡跟我開玩笑的,我可能因為不熟還總是表現得很正經。

但是,跟我熟的人還是挺了解我的本性的。首先說我的前桌吧!那是我從小到大第一個知道的對我有那麼一點懵懂的喜歡的男生。但是,他沒有跟我說過,隻是在我一個朋友春春的麵前承認了。

然後,體育課的時候我那個朋友跟我說這件事。當時外麵應該人挺多的,我有點(很多)不好意思,就拚命地想讓我這個朋友彆說了,甚至還對她動用了暴力。但是,她當時不知道是怎麼想的,我越不想讓她接著說,她越堅持她不是胡說,總之真的很尷尬

反正我是那麼知道的,但我覺得那個時候他大概就處於一種沒有想隱瞞,但是也沒想跟我有什麼發展的狀態。之後,我們就在那種奇奇怪怪的氛圍下正常相處來著。

那個時候我短發,每次我們倆鬥嘴啊,打鬨啊,他就特彆喜歡揉我的頭發。我總是表現得很生氣,很抗拒,但是被人喜歡,然後做出那種略帶曖昧的舉動,心裡其實還是有點小雀躍的。雖然,不是我喜歡的人做出來的。

之前寫過,我小學喜歡的男生也坐我前麵。然後,我剪短發之後他也特彆喜歡揉我頭發。後來,我一直有一種好玩的想法,我的桃花運是不是隻能開在我短發的時候。

不過,後來在經曆了運動會聽見我小學第一任同桌說喜歡過我,還有在大學圖書館有男孩向我表示好感之後,我覺得那大概就是一種巧合。這位前桌挺早就轉學了,所以我現在都忘了他的名字。但是,他當時很溫柔地揉我頭發的場景還在我的記憶裡閃著柔光。

那算是我第一次真切地體會到被人喜歡的感覺,第一次在現實生活中感受到彆人寵溺的目光。雖然他沒有什麼更進一步的舉動,但那種青澀年華裡乾淨的喜歡,不需要我回應的感情,現在想起來也覺得很美好。

但當時,跟我接觸更密切的是我的同桌小孟。跟他熟起來的我記得特彆清楚,那是我出去畫板報回來,問後桌圓圓借政治書劃重點。然後,他先把書借給了我。這總算一種好意,我也不好拒絕,所以我就看著他難看的字,亂亂的書堅持用了下來,無比懷念後桌圓圓漂亮的筆跡和用各種顏色的熒光筆精致標出的重點。

之後的事情記不清了,反正就是熟了。那個時候小孟總是流鼻血,然後我看電視劇中毒的大腦就經常想這個人是不是得了什麼白血病之類的東西。因為,我從小到大基本沒流過鼻血,也沒見過身邊的人這麼經常流鼻血的情況,所以就難免覺得很不正常。但是,截止到現在,他還活的好好的,事實證明白血病這種病隻容易發生在泡菜國的電視劇裡。

那個時候我不隻會多想身邊奇怪的人,自己身上的風吹草動我也會想得很多。《小時代》裡麵顧裡身患重病之前不是大把大把掉頭發嘛!有一段時間我每天早上起床也會發現枕頭上一堆一堆自己的短發,那段時間不短,所以我也一度覺得自己命不久矣

扯遠了,還是說回我的校園生活。初一的時候我屬於長盛不衰的學霸一號,同桌小孟屬於後麵苦苦追趕我的幾個種子選手之一。所以,我們之間常有一些學霸間看不見的刀光劍影,有點像我小學時和同桌小趙的那種每一次做題比速度,比準確率那樣暗戳戳的較量。

我們初中的班主任是個英語老師,姓曲。她這個人講課的水平沒得挑,但真的挺懶的。彆的老師都是把作業收上去自己批,到她這就是課上對答案同桌互批。

於是,每一次互批作業都是我和小孟之間的戰役,勝者總是會來一些小來小去的挖苦。不才在下是個粗心的學霸,所以錯的多的總是我,承受挖苦的也是我。當然對這種挖苦,我從來都是能動手的時候絕不動嘴,掐就完了。

因為我屬於那種回家貪玩,所以上課聽得特彆認真的學生類型。所以,我一度特彆討厭這個新同桌。因為他上課總打擾我,那時候我們各組之間互相記說話同學的名字,他就一節課無數次的給我傳紙條。而且,還總是用我的作業單。

如果,這種情節像我在小說裡寫的是來自一個字美人帥的小哥哥,可能還算是一種浪漫情節。但在我的生活中,它來自一個字垮大垮大地醜,白白胖胖,高高壯壯的小胖子筆下,我就非常之氣憤。

所以,在初一的時候我放棄了用記作業單這件對女孩子算是生活中儀式感的事情。但是,這並沒有結束他的乾擾。

當時我特彆奇怪,學習好的孩子不都應該是上課認真聽講的嘛!怎麼我旁邊這位,什麼課都無時無刻地開小差。我甚至覺得,這個腹黑的小胖子是不是每天晚上回家學習,白天故意來乾擾我,以進行這種惡性競爭的方式,意圖把我拉下第一名的寶座。

於是,我們從我懶得搭理一點一點變成了你一言我一語的聊天。他不是不喜歡聽課嘛,我還就不讓他聽了。上課說話啊,互相傷害呀,我就不信你成天不聽課還能學習好!而且,你能回家學習我不能啊!我可是從小就有學霸之光護體的人。

就這樣,初一的時候我們倆基本上就沒好好聽過課,但老師好像還真沒發現。反正那種開小差被抓包的事,我們一次都沒遇見過。不知道是因為我們有一心二用的本事,還是老師想不到班上學習最好的幾個孩子之中會存在我們這樣毀滅式的學習競爭。

儘管如此,我們的成績,排名還是沒有什麼變化。可惡的是,這個小胖子在我的熏陶之下文筆竟然好了,合著我們的唇槍舌戰最終獲利的還是他。幾個月之間,他的周記就從小學生水平飛速進步,言語間還帶著對我的優秀作品的模仿抄襲。真的是夠了

我們初一的時候qq等通訊設備還沒普及,所以我們的交集僅止於學校。課上,我們就是筆尖上滔滔不絕地聊,課下大概就是言語間和肢體上的互相傷害了。(這個我得承認,肢體上是我單方麵傷害他。)

插一段題外話,在初二之前,我都沒遇見過打鬨的時候跟我還手的男生。所以,我記得特彆清楚那是初中唯一上晚自習的一個月裡,一次在食堂吃完晚飯後。我們幾個女生往教室走,路上某個男生和我們鬨,我就隨意踢了一腳吧!沒想到,這個人竟然還了我一腳。

雖然吧!這種踢來踢去也不疼,但是我也是相當震驚。打鬨的時候男孩子竟然跟女孩子還手,這也太沒紳士風度了,太我震驚到了連再踢一腳都忘了的程度,突然覺得我以前遇到的小男孩還是不錯的。s揪我馬尾辮的強強除外,他是最討厭的,沒有之一。

初二的時候,我們換了課堂模式,我和小孟沒有分在同一個圍著坐的小組。於是,我們倆秒生疏。甚至到了我和班上其他組不太熟的男生都能在大半夜討論看什麼電視劇的時候,我們倆好像都沒怎麼說過話。

追劇的那個男生小帥,我對他印象也很深,一則是因為他開始是我的另一個競爭對手年年的同桌,二則就是因為他刷新了我對男生熬夜的認知。原來男孩大半夜不睡覺也可以不是因為打遊戲,而是因為追劇。男生啊,我真是看不透啊看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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