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說其他方麵的產業,比如說輕工業的紡織廠以及被服廠,張誠的要求並不多。
相反,張誠認為若是需要對輕工業進行建設的話,那麼基礎的農業以及養殖業的發展是必不可少的。
朱妍清對此其實有些難以理解。因為相對於完成建設之後就能夠迅速投產的工業產能不同,農業以及養殖業的發展周期無疑是更為長久。
在這一種情況下,購買原材料進行輕工業的發展以及產品生產,無疑是更好的選擇。
“張公子,若是想要依靠當地的發展基礎農業以及養殖業,所需要的周期是相當長的,那麼直接購置原材料生產半成品,無疑是更好的選擇吧。”朱妍清最終還是說出了自己的建議。
聽到了這一句話的張誠,不得不認為朱妍清的這一個建議確實是為了他好。不過從長遠來看,這一種做法其實無疑是將自己的命脈交付到對方的手上。
若是日後雙方勢力之間真的出現什麼衝突,甚至是兵戎相見的局麵,那麼隻要朱妍清以及大明帝國一方緊緊的掐住物資的來源,那麼對於他的領地無疑是滅頂之災。
而為了避免這一個情況的發生,哪怕是所需要的周期長,都必須要進行這一方麵的基礎發展才行。
當然,這樣的事情張誠也並沒有打算跟朱妍清詳細說明。因為他也沒有打算讓朱妍清以及大明帝國眼下就對他有著戒心,甚至是直接中斷這一次合作。
張誠在斟酌一二之後,才對朱妍清說道:“公主殿下的建議確實是有著可行性,但是從領地發展而言,一旦能夠更好地進行基礎的發展,那麼無論是領地的人員就業還是彆的一些方麵,都將會有著更好的基礎。
當然,既然公主殿下都這麼說的話,那麼本人也願意在沒有完成相應的基礎之前,原材料可以直接向大明帝國彆的地方,甚至是官方層麵進行采購,然後進行生產。”
張誠的話,讓朱妍清感覺到什麼不對勁,但是並不算是經濟學方麵的高手的朱妍清,自然也沒有想到張誠真正的打算。
對於現在的朱妍清來說,既然張誠都已經“妥協”的話,那麼她也知道有些事情不能操之過急。
朱妍清也不會認為,在自己的皇兄朱景鏗打算扶持張誠作為大明皇族一條退路的情況下,過於逼迫對方導致事情直接搞砸了。
最終,在經過了幾乎整個下午的多次談判交流之後,張誠與朱妍清作為各自一方的代表,最終在一份總括為十條條文的合作協定上,進行簽字。
這一份合作協定的十條內容,則是如下:
第一條:張誠作為大明帝國官員,有必要繼續為大明帝國效忠,並且在一些方麵的事情上,以大明帝國法律作為行事準則;
第二條:大明帝國皇室對張誠所管轄的領地區域,提供五千萬帝國銀元的資金資助建設,並且在一些原材料方麵的輸出,提供一定數額的優惠;
第三條:張誠所管治的領地,允許建設煉油廠、冶煉廠以及武器廠等重工業設施,帝國方麵會提供一定程度的資金以及技術、產能方麵的協助;
第四條:張誠所管治領地見麵五年稅收;
第五條:張誠領地所指揮的武裝人員擴編為一師一旅,但是大明帝國並不會就此給相應的軍餉;
第六條:大明帝國若是遭受到外敵入侵,張誠麾下部隊必須要聽從宣調,但是張誠以及其麾下武官的指揮權,則是儘可能保留;
第七條:大明帝國其他地方有著優先購置張誠領地所出產、銷售的物品優先權,其中有可能會出現的重兵器,則是禁止外銷,大明帝國皇族所指揮部隊,才擁有購置權利;
第八條:張誠若是背叛甚至是起兵謀逆,以上條文一律作廢;
第九條:張誠領地有著一定的自治權利,大明帝國的地方布政司甚至是大明帝國中樞,不得無故調任高官到此;
第十條:合約的履行時間,為第一筆資金抵達張誠領地,開始建設的那一天生效。
……
這一份合作協定被謄寫五份,合計一式六份進行保存,並且歸入檔案。
張誠一方手持兩份,另外四份則是主要被大明帝國皇族所保存。
對此,張誠也沒有反對,而是握住了朱妍清那有不少繭子的手之後,微笑著說出一句話:“雖說不知道日後會有什麼變化,但是我發自內心的希望,這一次能夠合作愉快。”
朱妍清的表情微微一變,她突然覺得,自己皇兄朱景鏗說不定在這一次的選擇上麵做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