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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邁瑟的野望(1 / 2)

邁瑟,滿洲正白旗的巴牙喇營甲喇章京,滿洲那木都魯氏,他與彆的滿洲韃子一樣,都是從小就習練弓獵搏殺之術。

而隻孩提時代起,他的母親就將他用繩索綁在馬背上,以求讓他適合馬匹的習慣,五歲開始,他就練習小弓短矢,當眾馳騁,以後他一年一年的逐漸長大,也成為後金韃子中一名出色的勇士。

就在十八歲那年,他更是入選為巴牙喇兵,與他一樣,他的兩個哥哥,還有一個弟弟,也都先後成了韃子的巴牙喇兵和馬甲兵。

滿洲興起來的早年間,在軍事上幾乎是無往而不利,就如眼前這種一邊倒的追擊戰,似乎自從軍以來,邁瑟也早就對此習以為常。

戰鬥,就會有傷亡,雖然與大明的官軍相比,後金韃子兵或是清兵的傷亡一向很少,不過,也總會不可避免的出現一些損耗。

而隻有追擊戰,才會是傷亡最為低微的戰鬥,很多時候,甚至還有出現零傷亡的可能。

便若當年的鬆山之戰,大明軍馬潰敗之後,陣亡近五萬餘人,而後金的韃子兵卻隻有誤傷的八人,這種對比可是非常驚人。

追擊戰,敵方在潰逃狀態之下,是沒有任何建製與作戰意誌的,他們很少有敢回頭與追擊騎兵拚命的勇氣。

當然,這是在你沒有將他們逼到絕境的情況下,所以追擊戰雖然看上去簡單,但也很不容易,其關鍵還是要把握好一個度。

然而在這方麵,邁瑟的經驗可是極其豐富。

他不時策馬到潰兵們的身後,忽而刺出一槍,或是遠遠擲出一柄飛斧,隻要讓他們感覺到嚴重的威脅,又給他們一點逃生的希望,就能讓他們哇哇大叫,用儘全身力氣拚命逃竄。

就算你包抄進入他們的陣列,隻要不是將他們圍死、困死,他們也很少會停下來拚命,因為你一停下來,友軍就趁機跑脫了。

逃命,不需要跑得比敵人快,而是隻要跑得比友軍快就行啦,這是明清雙方,任何一名士兵都知曉的道理。

而那些容易潰敗的軍隊中,顯然軍士們的思想覺悟,也不可能高到願意犧牲自己性命,而讓彆人逃出生天的地步。

當然,他們也不是沒有些愣頭青,或是不甘心的軍將,他們也會想要組織潰兵,對追來的韃子阻擊一番。

然而這時包抄騎兵的作用就完全體現出來了!

邁瑟率領著十幾個巴牙喇兵不斷的穿插包抄,他自己都已記不清楚,自己又擊潰了多少想要重新彙集的明軍潰兵,斬殺了多少強悍的南國勇士。

就在剛剛,他甚至都快要包抄到潰兵的最前方,而且他還瞄上了前方奔逃的一股潰兵。

遠遠看去,那隊潰兵隊形似乎還十分嚴整,好像是哪南國將官的一部分家丁,他們跑得可真是快啊。

自己等人都是一人二馬,甚至是一人三馬不斷換乘,竟然都還不能上他們的逃命速度!

不過,不管如何,那顆南國將官的腦袋,自己要定了的。

若是得了這顆南國將官的項上頭顱,或許在此戰之後,正白旗巴牙喇纛章京的寶座就會向自己招手。

雖然旗中的巴牙喇章京也有好幾個,而實職的位子卻又隻有一個,然即使先占下一個巴牙喇纛章京的名號,不也是一個念想嘛?

隻要似眼前的追擊戰,再多來上幾次,這個念想不就變成現實了嘛!

不過,邁瑟的心中也有一絲陰影,放眼南國各支軍隊,他幾乎都無所畏懼,可有一南軍據傳當年曾參加過巨鹿之戰,更在戰後夜襲大營擊殺武英郡王。

而在這一次的遼東戰事,更一出戰便擊殺了大清國兩名固山額真,就連讓他敬佩的睿親王都深感忌憚,更是使當今皇帝陛下都心心念。

“張誠?南朝宣府軍馬?”

邁瑟還清晰記得,當年巨鹿的屍山血海,那是他所經曆為數不多的惡戰。

那一次入侵南朝京城左近,一路劫掠,都勢如破竹,卻唯獨在巨鹿遭到了南朝軍隊的激烈抵抗,當日的戰車的慘烈,他至今記憶猶新。

而自己的那兩個哥哥,往日征戰四方,重傷都沒有受過幾次,卻唯獨在巨鹿那處地方,在與那支南朝軍隊作戰之時,竟然都奮戰而死。

那次征戰歸家,得知消息後的額娘,都快要把眼睛給哭瞎了。

對於那支他曾經與其血戰過的軍隊,邁瑟的心情十分複雜,有仇視和痛恨,又有一絲謹慎與尊敬,更有一些無可奈何。

那一段時間,因兩位哥哥的戰亡,使他對於漢人倍加仇視,就將滿腔的火氣,都撒在幾個看上去不是十分順眼的漢人奴隸身上,竟將他們活活折磨至死。

不過,其中的一個漢人奴隸在臨死前所說的話,卻讓他竦然而驚。

那個該死的奴隸說:“該死的韃子,你注定不會有好下場,將來會比我死得更慘……”

或許是受了那個奴隸的影響,邁瑟打那以後就經常做惡夢,他總是夢到自己被人千刀萬剮,或是頭皮被活活剝去。

總之,每每都是受儘各種殘酷的折磨後,方才痛苦的死去,每次夢醒十分,邁瑟都是一身冷汗。

此刻,邁瑟策騎在自己高大戰馬之上,他左手舉著自己的正白旗巴牙喇營甲喇章京大纛旗,右手則持著一杆長近九尺的虎槍。

虎槍的槍刃長達九寸,刃上更有數道血槽,槍刃一道道棱起,使得刃身有若圭形,而邁瑟這杆虎槍槍刃上透著一股暗暗的深紅顏色,不知已飽飲了多少敵人的鮮血。

他的虎槍槍杆有近半都是槍頭與杆身相套連的鐵管,尤其在靠近槍刃套口處,左右還各有一段鹿角支出,下麵垂著兩根長長的皮條。

這是防止虎槍槍刃刺入目標太深,抽拔不及,而使自己無法再擊,反為敵人所傷,才做的設計。

畢竟,韃子所使用的虎槍,起初是為了搏殺猛虎而設計的,刃身如刀,槍鋒非常銳利,縱使虎熊凶猛,皮骨韌厚,也能被一擊刺穿。

所以在靠近槍刃處左右各有一小段鹿角棒,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此即可傷虎,又不至於刺入過深,而使自己反為猛虎所傷。

而滿洲崛起之後,虎槍也更多的被用於沙場戰陣,尤其是奴酋黃台吉當權以來,一個個虎槍營建立,韃子中能用虎槍者,多是各旗中出眾的勇士,皆是重甲與巴牙喇、葛布什賢等兵。

除此之外,在邁瑟的馬鞍上,還掛著多個的鐵骨朵、飛斧之類,有若一個個小銅錘上紮滿了尖刺,就象縮小版的狼牙棒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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