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了眼跟在她身後的那幫人,很懂禮貌,很乖,很討人喜歡。
為了把海明,張豔和畢方三個人請回來她可是費了不少口舌,就差沒給三人跪下了。最後還是畢方開口應下,另外兩個才鬆了口。
嗯,畢方就是後來領了原身的骨灰讓她入土為安的那位。
他曾經受過洛父恩惠,所以她去找他也很有信心的知道他不會拒絕。
雖然狹恩求報這做法有點兒不要臉,可是沒辦法,她現在已經是走投無路了。
洛父洛母還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公司的事兒,還真不能沒人管,畢方能力不低,是個很好的人選。
不過在此之前,給他們撐下腰,讓他們平安入住洛家彆墅還是很有必要的。
這三個人原本就是洛峰使計讓原身趕出去的,所以一見著這三個人,洛峰的臉色很不好。
看到後頭那明顯的裝修隊,他臉色更不好了。
雖然他確實把之前那三人趕出去了,可他心裡還是打著隔天就讓他們回來的想法。更彆提那房間,微涼既然已經住進去,那就是屬於微涼的,怎麼可能讓出來!
眼看著納蘭若若要把一幫子人往屋裡帶,洛峰生氣了,“小初,你這是什麼意思?
洛家是名門世家,你怎麼能那麼隨便的把外人往屋裡領?你這麼隨便,實在太讓我失望了。”洛峰擺的依舊是長輩的姿態,洛家主人的身份。
納蘭若若聽完也不說話,就是回頭看著畢方,畢方穿著西裝皮鞋戴著眼鏡雖然看出來好幾天沒有換過,可是還是那副斯文敗類的樣子。
他扶了扶眼鏡,從包裡掏出一疊文件遞給洛峰,“洛管家,根據洛家守則第九條、第七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五條和規定,家主有絕對的支配住宅一切的權利,任何人不得乾涉。
還有第十條,第三十六條,第一百三十六條,盜竊主人財務者,需要以三倍的金額歸還,不然將擔負法律責任。
您的女兒洛微涼,盜刷小姐信用卡累計一個月零二十一天,花費共計五十六萬三千一百二十五塊八角七分,三倍的金額就是一百六十八萬九千三百七十七元六角一分,屬於特大金額。
不知道洛管家您是選擇現金還是支付寶納蘭若若看呆了……好流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