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卷宗,我沒有找到任何有用的東西!
我隻知道死者是一個年輕人,而且是一個男人。
沒有照片,沒有親屬?
按理說這樣的案子發生在這樣的地點,不應該會受到重視的。
可是,凶手偏偏把那些屍塊全部扔進了建東市裡麵,讓整個市的市民都引起了恐慌,這在當時可是一個非常重大的案件,驚動了全國的警察,都來到這裡調查。
我不明白,這裡這麼偏僻,還能夠找到這個村子的人,那麼凶手是怎麼找到這裡的?
目的又是什麼?難道隻是報複社會。
我來到了那家門前,大門緊閉,沒有人知道發生了什麼樣的事情。
但是,三十年前,這家曾經有過一個年輕人,而那個年輕人就不知道得罪了誰!
他的死相很難看,我來到他的墳前,如我所料,我沒有看到他的靈魂。
完了,這個案子我破不了了,怎麼辦?
如果這個事件沒有結果,劉二肯定看不起我。
那我在警局的日子,恐怕是很難混下去了。
這怎麼辦?
他投胎了?
我可以讓死人說話,但是他的靈魂都沒了,我怎麼讓他說話?
我哪裡知道誰是凶手?
警局的日子裡其實並不好過,我雖然名義上是劉二的關係戶!
但是,我父親已經去世了,沒有那層關係了。
其實,就算我殘疾的父親還活著的話,恐怕劉二也不會待見我,恐怕會更加的煩我。
上一個案子雖然破了,但是所有的功勞全部
被劉二搶走了,他拿了個一等功。
我以為從那之後,我就會混的風生水起,有著劉二的提攜,我會從法醫變成一個掛名的科員。
可是並沒有,劉二這次把三十年前的案子翻出來,就是看看我有沒有那兩下子,因為他竟然覺得我上次是瞎貓碰見死耗子了!
我靠!
這家夥真的沒良心,我張恒什麼時候騙過人?
但是,我不敢離開,我隻要離開了,恐怕,我就隻能是餓肚子了,說實話,警局裡的飯菜並不好吃,可是,我沒有辦法,我隻能強硬的咽下去,我為了不能餓死隻能吃下去。
我不知道,我的命運為什麼這麼苦,我也不知道,我上輩子是個什麼東西,從天堂到穀底,我接受了一切不成文的變動。
我的那些大叔二伯,把我的家產全部變賣分開,我什麼也沒做,爺爺奶奶也不會說的,因為我隻是個累贅,我這個累贅隻能是這樣苟且偷生。
我怕了,我怕餓肚子。
曾經,我三個月每天隻吃一個饅頭,偶爾,彆人的野地裡麵,有冬瓜野菜,我就偷吃一點。
這樣就可以晚上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