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點五十,我見到了樂怡的哥哥樂峰,也就是林雯口中的峰哥。
樂峰今年三十出頭,但看著好像四十歲似的。
見到我,樂峰有些拘謹,在林雯的介紹下,他叫了我一聲天哥,就不吭聲了。
他這個性格,和樂怡有些像。
他來之前,林雯追著我問了一下午,我和黃萍之間的恩怨。
我沒隱瞞,把我們結怨的整個過程,全都說了,連帶著黃萍乾的那些事,也說了。
林雯聽的興高采烈的,對那座小島的事,林雯也知道。
不但知道,她還知道一些我不知道的事情。
比如國外一些電影,如人皮客棧之類的,是根據真人真事改編的,真實的情況比電影裡演的還要殘酷。
再比如,國外的一些老東西,有很多都有蓄養血奴的習慣。
這些血奴,不是網上傳的,和他們血型一樣的人,而是從胚胎就開始培養的。
聽到這時,我有點懵,問林雯是什麼意思。
林雯說,就是字麵上的意思。
血奴,是那些老東西的兒子。
是那些老東西,用自己的種,通過試管,批量生產出來的。
血奴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給那些老東西換血,器官。
外人的血,外人的器官,怎麼比得上親兒子的呢?
那些老東西,往往在四五十歲的時候,就開始培養血奴。
這些血奴,往往沒有名字,隻有代號,他們是消耗品。
一個長到成年的血奴,如果倒黴,碰到培養他們的老東西身體有問題,生存期往往隻有半年。
長的話,也不會超過十年。
過了三十歲,這些血奴會被銷毀。
林雯說完血奴,我半天都沒反應過來。
這可比我知道的要勁爆多了。
我以前隻是以為,血奴是一些和他們血型相同的人充當的,沒想到真相竟然是這樣。
而血奴能長到成年,也不是因為那些老東西有多好心,隻是因為,成年之後,臟體發育的更成熟,更適合移植。
不隻是血奴,還有獵殺遊戲。
西方的很多富豪,每年都會去度假狩獵,而他們狩獵的目標,不是野獸,是人。
不止如此,有些人甚至吃人肉上癮。
相比之下,黃萍乾的那些事,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哥,你給天哥看看身上的傷,再說說你覺得不對的地方!”
見樂峰不吭聲,林雯捏了捏樂怡的胳膊,樂怡起身,要脫樂峰的衣服。
“我自己來!”
樂峰有點不好意思,自己脫去了外麵的襯衫,露出了胳膊。
他的左胳膊上,有一道清晰的抓痕。
“天哥,這道抓痕是昨天出現的!”樂峰指了指左胳膊上的抓痕說道,“一般來說,每半個月左右,會出現一道抓痕!”
“是不是上一道好了,才會出現新的?”我問道。
“是!”
樂峰點點頭,說道“天哥,其實公司不對的地方挺多的,我沒辭職,主要是因為公司給的多,事還少!”
“還有什麼不對的,你說說!”我示意樂峰坐下,給他倒了一杯茶。
“團建不對!”
樂峰坐下後,喝了一口水,說道“我們三個月左右團建一次,每次團建,去的都是暹羅!”
“去暹羅本身沒什麼不對,玩的項目也沒有不對的,但我們每次走之前,我們老板都會帶我們去一個寺廟拜佛!”
“每次拜佛,廟裡的僧人都會往我們身上灑一種淨身水!”
“自從進入公司以來,我參加了六次團建,每次團建,不管彆的項目怎麼變,拜佛灑淨身水這個項目沒有變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