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裡雖然臟了一些,但是至少比待在楊順他們家安全。
她以為自己回越來越安全,直到村子裡的人都以為她出意外死了,不再找她,她就可以計劃路線跑路了。
至少,她晚上的時候可以偷偷從洞穴出去弄點野果子吃、再喝兩口溪水。
因為這兩天也有上山摘果子的人,林暮都暗暗記住他們采摘的是那顆樹了,按照他們的來采摘,肯定不會有什麼中毒一類的問題。
誰知道,第三天的時候,她看到村子裡來了很多人,突然又開始慌慌忙忙滿村子找人了。
她還看到,那些人都是任哥和大吳帶來的,他倆帶著人已經往山上走了。
山腳下是楊順家的房子,那裡新來了一個女人,似乎很眼熟,十分眼熟。
林暮眯著眼睛,使勁看,但是隔得太遠了,她怎麼也看不清,無法確定那是誰。
那些人搜山的聲音越來越近。
林暮努力把身子往洞穴裡麵窩著,生怕他們發現自己。
“你彆說,這富貴人家的小妞就是不一樣,居然能跑了,還沒有被找到。”任哥的聲音還是那麼猥瑣。
大吳好奇:“任哥,你之前做的生意沒有一樁貨物跑路的?”
任哥稍一思考:“其實也有。那句話怎麼說來著,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不過很少很少,她們大部分都是在幾年之後家裡人放鬆看管了跑掉的。”
他想了想,又道:“一開始跑掉的我也遇到過,不過很快就讓抓回來了。很好抓人的,這些村子偏僻得要命,隻要往汽車站、公路口一待,保準一堵一個準。”
“那這個還挺厲害。”大吳發自內心感慨,“汽車站、公路口都沒有堵到人。”
“我說這個小妞啊,要不然是厲害得不得了,要不然就是已經給彆人當媳婦去了。”任哥混跡社會多年,見識的都是最惡毒的人心,“這小妞長得那麼水靈,沒準就是這村子裡哪家或者沿途哪個農民在路上看到了這個小妞,直接擄回家裡去不聲張了。”
“啊?”大吳呆滯了幾秒,慌亂地笑了笑,掩蓋自己內心的不安,問:“任哥,那你之前遇到那些跑路的也會幫忙找人嗎?”
“找什麼找!”任哥拍了大吳的腦袋一下,“咱們是乾什麼的?啊?咱們是做生意的。錢貨兩訖之後的事情跟咱們有哪門子關係啊?我們是賺錢又不是做慈善,他們看不住人關我們什麼事?”
“那咱們現在是圖什麼啊?”大吳十二分不解。
“人家出錢出的到位唄。”任哥回頭看了一眼山下楊家,“咱們帶來的那個女人,就是雇主派來的,說活要見人死要見屍,一定不能讓那個小妞回去。”
大吳更加不明白了:“既然這麼恨她,當初直接做掉多好啊?乾嘛非要我們賣到這鳥不拉屎的破地方啊?”
“這就是有錢人的惡趣味。我恨你,但我不要你的命,我就要折磨你。”任哥見多識廣,能理解許詩的變態心理。
“真是的。”大吳叉腰看著山上,“任哥,還往上嗎?”
“往上什麼!”任哥瞪了大吳一眼,然後對眾人喊道:“兄弟們,都休息休息吧,一會看看這有沒有野雞野兔什麼的,我們弄點野味,要沒有就吃點乾糧吧。磨蹭到天黑我們再下山啊!下山之後,就告訴潘小姐,我們都檢查過了,山上每一寸土地都翻過了,沒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