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網紅願意來的原因那就是林風本身就是網紅,並不是明星,不是走什麼唱歌,表演出道的,就是隨手彈個鋼琴,然後再開個直播就火起來的,這樣的情況統稱為網紅,不是明星。
但是並不是說網紅就很菜,也有很厲害的,從網紅成功轉型到明星,要麼是唱歌的明星,要麼是表演的明星,缺點就是這樣的情況比較少,一萬個人裡麵最多就是一個,甚至可能都沒有,因為你在視頻裡可能很不錯,唱的好,或者表演的好。
可是放在熒幕裡,你表演可能就一般般了,或者單獨發專輯的話,你嗓音也是一般般了,達不到明星的要求,所以彆看一些網紅可能上千萬的粉絲,可實際上他們也就隻能在互聯網掀起波瀾,在其他地方是一點作用都沒有。
林風成立傳媒公司是想著把網紅簽約後慢慢轉型成為明星,哪怕不能都轉型,也能得到很多網紅,這樣也能有一定的實力,說不定很多需要演員,或者綜藝節目需要人的時候,會找到自己。
哪怕就算不找自己公司的這些網紅,大不了自己公司花錢拍電影,花錢找人寫歌,隻要花錢能解決的事情,在林風這邊就不算事情。
“沒想到陳糯在這公司過得這麼不好,我們都不知道。”
等陳糯走遠後,東方琴小聲地說道。
“我們不知道才是正常的,這種情況都不會發到網上告訴大家的,除非是雙方撕破臉皮了,才會爆出來,要不然都不會說,最多到合同時間就解除合約了。”
林風笑著說道。
“我覺得這才是娛樂圈的常態。”
丁雪雪說道。
“有道理,陳糯都是一線明星,還是這樣的待遇,就彆說那些小明星了,估計隻有剛火的時候可能資源多,賺得多,等不火了就開始掉價了,公司也不會過多地花錢在這樣的人身上了。”
東方琴一聽覺得有道理。
“不用想了,就這樣吧,等見麵會結束了,就有你們兩個忙的時候咯,雖然大部分都不需要你們出麵,可還是會比較忙。”
林風不想繼續在這個話題聊下去了,反正你想跳槽林風就敢接著,不怕對方公司。
哪怕是目前最大的那幾家娛樂公司的人要跳槽到林風這邊來,隻要人是有價值,林風都可以付違約金的,當然你要是沒什麼價值,可能就隻能等合同到期了才能來,不然付違約金的話,這樣很多人都跳槽,都要付違約金,當林風是冤大頭嗎?
這樣下去不就是套林風公司的錢了,你到時候把你的違約金故意改高一點,然後再跳槽過來,公司給你付了,接著你在公司擺爛,等著合約到期或者被公司開除,這不就很過分了。
林風是有錢,可不代表有錢就要當冤大頭,那種合同沒到期想要跳槽過來的,必須得有實力才行,要是沒實力,就不好意思了,等你合約到期了再說吧,不然不會給你出違約金的。
在現場其實不隻是陳糯一個人想要和林風談跳槽的事情,隻是稍微有點不好意思,再加上有一些人也有其他通告,表演完自己的就隻能先離開了,還有一些就是自己合約還有段時間到期,現在就算和林風談好了,你也不好跳槽,要是被人發到網上去了,還會得到忘恩負義的頭銜,尤其是被自己所在公司再炒作一下,就更加不得了了。
現場的粉絲朋友們倒是散場得挺快,由於舞台上沒有林風在,他們也就不會想要和林風合照或者簽名,就不會耽誤離場了。
“林總再見了,我得先去其他地方了。”
“好的,一路順風。”
“林總我也得走了,要去地方台參加元旦晚會咯。”
“嗯嗯,一切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