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恥必勇!
“我就隨口一回。”小孩笑著安慰:“律師費肯定少不了你的,二折優惠我還是付的起的。”
“不是律師費的問題。”張偉頗為無奈,忽的回神他急忙問:“你為什麼要告你媽呢?她虐待你?”
“不是告。”小孩連忙擺手並搖頭否決:“是請你代表我和我媽協商,我之所以請律師,是想讓我媽重視這件事!知道我對這件事的態度!”
小孩說的認真。
“協商什麼?”張偉撓了撓頭上下打量小孩:“不會是報補習班太多了吧?”
“為什麼是這個?”小孩疑惑反問:“我很喜歡補習班啊。”
“e。”張偉沉默片刻,擺手頗為無語的說著:“你快說吧,要我去協商什麼。”
“關於我媽強行幫我保管壓歲錢的事情。”小男孩推了推並不存在的眼睛說的認真。
“蛤?”張偉張大嘴巴。
“我查過了。”小男孩托著下巴認真開口:“我國民法通則有明確規定,被監護人受贈與的財產是其合法財產,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隻有為了被監護人的利益才能處分,否則處分行為便不具效力。即使經被監護人同意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因為被監護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
張偉瞬間靠著背墊,他看著眼前的小毛孩不可置信的說著:“你都懂?”
“當然。”小男孩翻了白眼回著:“我旁敲側擊的問過我媽,我的壓歲錢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被她用來買家具了,這不是為了我的利益考慮,所以我有權利追回。”
“等等。”聽見買家具,張偉的心咯噔一下:“買家具?你的壓歲錢有多少?”
“從我記事開始,大概有七八萬吧。”小男孩隨意回著,末了他還補充道:“不算我生日的隨禮。”
張偉差點吐血:“你多大?”
“九歲。”小男孩頗有大佬的樣子笑著。
張偉搖頭緩了緩神:“你要這麼多錢乾嘛?”
“誰說我要這麼多的?”小男孩皺眉反問:“我不怎麼花錢,就是最近談戀愛了,女友的成績有點不行,我得教她呀。可我的習題都做完了,隻能重新買。但我平時都不要零花錢的,哪裡有錢買習題?總不能讓女方出錢吧?”
“談戀愛?”張偉心被狠狠的紮了一下:“你才多大?”
“不是說了嗎?我九歲。”小男孩有些不耐煩的回著。
“等等。”張偉剛準備問你知道什麼是愛情嗎?卻忽的想起麵前這孩子連民法通則都知道,也就噎了回去:“你什麼都知道為什麼不主動和你媽聊呢?”
說到這個小男孩翻了白眼無奈回著:“我前幾天和她聊了,她捋起袖子跟我一筆一筆算舊賬了,還揚言要打我。”
“額,打了嗎?”張偉下意識開口。
小男孩搖頭頗為無奈:“最後給我十塊錢讓我買糖吃去了。”
“你準備要多少?”張偉覺得這件事挺簡單的,他胸有成竹。
“你的律師費是多少?”小男孩掃視張偉反問。
“打完折後應該兩百多吧。”
張偉掐指估摸著價錢,畢竟這事在他看來不算難。
“我給你四百。”小男孩很爽氣的說著:“加上習題三百,你給我要七百就夠了。”
張偉笑了,他看著麵前的小男孩問:“你還真不怎麼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