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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嫌疑人的獻身之十七(1 / 2)

疑路尋蹤!

那一杯白開水終於不燙了的時候,張超開始講他和秦小華的故事。

秦小華,三十三年前是春陽市人民商場的一名臨時營業員,在那個年代,應當算是沒有正式工作的青年。

秦小華父親去世得早,母親又多病。母女兩個的生活全靠秦小華當臨時工的工作和在夜市擺攤的收入來養活。

認識秦小華是在1986年的夏天。

那一年,秦小華二十歲,張超二十二歲,正是青春年華正當年的年紀。

那天,在城東派出所上班的張超,中午下班回家吃飯的時候。

在樓下遇到了秦小華。

張超說,他永遠記得那一天,秦小華穿著一件印花的連衣裙,陽光襯得她一張笑臉特彆地好看。

當時的秦小華正搬著一個木頭箱子往大門裡頭挪,箱子有點大,正好卡在了門口,擋住了張超回家的路。

秦小華不太好意思地朝張超笑了笑,張超說,就是那一種欲說還休的一笑,頓時拔動了他內心的那根情弦。

那一天,本著人民警察為人民的優良作風,他將秦家擺在院子裡的東西全部都給搬到了五樓。

這是張超二十二年以來,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入了他眼的姑娘。

人間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所以張超和秦小華的戀情隻開了花,沒有能結出幸福的果子來。

二八姑娘秦小華是漂亮的,但其漂亮有一種天生的媚態。

加上其工作也不穩當,這自然就成了張超父母反對的話題。

秦小華是一夜之間就搬走了的,那幾天張超正好忙於查一宗案子和師父出了差。

回來的時候,哪裡還有秦小華的影子,這姑娘就像從人間蒸發了一般。

按理說,張超是警察,找個人應該是比較容易的,說來也奇怪,秦小華就是沒有找到。

隻有一個原因,那就是秦小華在用生命躲著他。

那之後數年,張超說他再也沒有見過秦小華。

對於最後的說法,蕭默並不同意。

他說“張警官,你真的沒有再見過秦小華嗎?”

張超坐在椅子上不語。

蕭默繼續“1986年元旦的那一天,你的確出差在外,但在春陽市的秦小華的人生卻在這一天晚上改寫。我在想,這也是她下定決心要離開你的主要原因。”

張超的眼神空洞無神,仍舊不說話。

蕭默又道“那天是元旦假期,夜市自然熱鬨非凡,秦小華在夜市上賣服裝,因為生意特彆好,所以回家比平時要晚了許多。從夜市到秦小華的家要經過一條鮮少有人經過的巷子。秦小華年青漂亮,在這個巷子的入口處,有一個鐵皮屋。那個在鐵皮屋裡支著一個修鞋攤的老光棍已經注意秦小華很久了。

那天晚上,這個老鞋匠晚飯時間喝了不少白酒,當他看到秦小華進了巷子之後,積攢了很久的邪惡心思,趁著酒意就暴發了。

那天晚上對於秦小華這個弱女子來說是悲摧的,儘管她大聲地呼救,但沒有人能夠聽得見,巷子兩邊高大的圍牆擋住了她的呼救聲。

第二天,警察帶走了老光棍。秦小華一世的清白也沒有了,在那個年代,女子的貞操有的時候會比命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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