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裡,何美霞麵對著潘成慶,整個人慌得要命。
彆看她平時瘋起來像個張三似的,但卻最怕碰上公安。
畢竟就算再怎麼潑辣的人,隻要碰到法律底線也得進去,撒潑打滾是沒用的。
何美霞之前之所以願意幫於靜姝和郝盈盈辦事,就是因為她不想進派出所。
然而大費周章地折騰了一大通之後,她卻因為在東興村尋釁滋事而被抓了起來。
簡直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她並不知道,自己之所以被抓,完全是霍旬的手筆。
而她之前能在東興村鬨那麼多事,也是因為派出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畢竟特殊問題特殊對待,抓一個尋釁滋事的人,當然沒有抓敵特重要,有時候為了抓敵特,用點特殊手段也情有可原。
現在潘成慶把何美霞抓進來,當然不是為了留她在派出所免費吃飯的。
何美霞最近在東興村鬨了那麼多天,又讓韋家和其他幾戶人家出了血,湊齊了一千二百塊錢。
這場狗咬狗一般的爭鬥,當然是何美霞贏了。
然而問題出就出在,何美霞不能一直占據上風。
否則她還有什麼理由留在東興村繼續鬨呢?
潘成慶把她抓起來,一是給她一個繼續在東興村鬨的理由,二是要把她發展成一個特殊的下線,為派出所辦事,將功補罪。
反正何美霞這樣的人,放在利業村也是天天作妖,不如就把她抓進來,給她上個籠頭,讓她規規矩矩地給派出所辦事。
省得她一天到晚精力旺盛,想起來點什麼就作妖。
潘成慶想到今天的目的,板著臉看向何美霞,指節叩了兩下桌子,問道:“知不知道你犯了什麼罪?”
“不、不應該在東興村鬨事……”何美霞一進了派出所,身上那股囂張勁兒立刻就沒了,說話聲比蚊子大不了多少。
“看來你也不是不懂法。”潘成慶歎了口氣,教育道:“你說你一個知青,怎麼做事一點也不文明呢?所裡每天抓的罪犯不少,但最讓人可惜的,就是你這種有學問的年輕人。”
說到這,潘成慶拍了拍手裡記錄口供的本子,嚇唬何美霞道:“這人啊!違法的事一件都不能碰,一旦碰了,記在派出所的檔案裡,一輩子就毀了!”
本來何美霞還隻是怕被拘留,經這麼一提醒,頓時臉色變得一片煞白。
在派出所留案底,可和在利業村嫁人不一樣。
反正她和劉寶山又沒領證,而且劉寶山又死了,隻要以後有機會回城,她就可以開啟新的人生。
可一旦在派出所留了案底,任何正經工作,她都彆想有任何升遷的機會了。
何美霞又不是穿越者,不知道以後還有改革開放一說。
在她眼裡,所有體麵的工作,那肯定都是公家的,哪怕不太嚴格的國營工廠,升職的時候也得考察不少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