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可能?”,眾人一臉疑惑的看向了許默。
許默伸手拍了拍腰間的槍套,說出了另外一種可能性。
“偷槍的那個人不是尋常的小偷,他必然十分熟悉槍套和槍支的結構,他知道怎麼樣能快速打開槍套抽出裡麵的槍而不讓攜槍的警員察覺。”
許默的話,給眾人提供了另外一種思路。
不一定是郝琦自導自演。
另外一種可能是,偷槍的那個人十分熟悉槍套和槍支的結構,那麼他的身份也就不言而喻了……
如許默所說,偷槍的那個人不是個尋常的小偷,至少他摸過槍,用過警局的槍套,所以才能如此熟悉。
他也是個警員!
想到這,警局陷入了一片寂靜當中。
偷槍的人居然是個警員?也就是說,這個不法分子,也許就在他們內部!?
起初,他們有些不信。
但越想越覺得許默說的是有可能的。
普通人確實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覺的從警員的槍套中抽出槍並且拿走,隻有接觸過槍套和槍支的警員有可能做得到這一點,無他,隻因警員熟悉槍套和槍械的使用,而普通人,是沒機會接觸到這些東西的。
而且,郝琦是在攜槍執行任務時丟失了槍支的,執行任務的時候,他必然會留意任何靠近自己的人,這是一個警員的基本素養,換句話說,陌生人根本沒可能近他的身,一旦靠近,勢必會引起郝琦的懷疑,極其可疑的,甚至會被當場製服。
能在他執行任務期間接近他的人,便隻有熟人……
隻有熟人能在一個警員執行任務的時候輕易靠近他而不被懷疑。
這也就從側麵印證了許默的想法:偷槍的人也是個警員。
隻有這一重身份,才能保證他可以在不被懷疑的前提下靠近郝琦,並且十分熟練的取走郝琦放在槍套裡的槍。
細思極恐!查了半天,結果這個賊很有可能是自己人,他們有些懷疑人生。
甚至於,有一部分警員們已經開始不經意的看向和自己朝夕相助的同事了。
高局也想到了這一點。
即便他很不願意相信這個可能,但許默的推論確實很有道理,他不得不相信。
警局裡的所有警員都有作案的機會,他們都有可能是嫌疑人,這案子,他們自然是不能繼續跟進的。
“韓隊,許隊,不知道你們二位還願不願意繼續幫忙查案……”,高局沉吟了一番,開口了:“如果繼續查的話,這案子怕是得由你們代勞查清楚了,按照規矩,我們局裡的警員都得避嫌,當然,我也不強求你們幫忙,你們不願意我也能理解。”
按照目前的推論來看,他們的確不能再參與到案子當中了,除韓飛和許默以及他們帶來的幾名警員之外,清河灣分局的所有警員都得避嫌,這是警方查案的規矩。
等於說現在查案的擔子就全壓在韓飛他們這邊的七個人身上了,即便他們在這個時候選擇拒絕幫忙查案,高局也表示能夠理解。
清河灣分局的警員們都不能參與到這起案件當中,那查案的事情,的確隻能靠他們了,畢竟,隻有他們是毫無嫌疑的外人。
當然,兩人也可以選擇拒絕幫忙查案,畢竟這不是在他們轄區發生的事情,他們若是嫌麻煩不想查,高局也不好說什麼,隻能另行求助其餘分局的同行來此查案。
但兩人並不打算拒絕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