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中年老夫妻報案,聲稱他們的女兒無緣無故的就失蹤了。
失蹤案件的立案受理需要超過四十八小時,對於不足四十八小時的,一般情況下,警方不會受理。
一番詢問之後,接線員從報案的這對老夫妻口中得知,他們的女兒已經失蹤三天了,今天就是第三天,已經超過了四十八小時。
接線員讓這對老夫妻帶上相應的證件來一趟警局,同時將這個消息告訴了韓飛和許默。
……
半小時後。
這對中年夫妻來到了警局。
和他們一同到來的,還有一位男子,他是失蹤人的丈夫,陪嶽父嶽母一起來報案的。
“爸媽,你們彆著急,警察同誌一定能幫我們找到小靜的。”,男子正在安慰他的嶽父嶽母。
話音剛落,夫妻倆便怒罵道。
“就你不急!我們早就說要報案了,你非要攔著,也不知道你這個丈夫怎麼當的,她是你老婆!我們倆把她交給你,你就是這樣照顧她的?小靜要是找不回來,你看我怎麼收拾你!”
見兩人情緒有些激動,韓飛也在這時開口了。
“二老彆激動,我能理解你們現在的心情,但急也解決不了問題,現在最要緊的事是找人,你們提供一下失蹤人的信息吧,我們用天眼查一下。”
韓飛現在並沒有把這起失蹤案當回事,他準備用天眼找人。
失蹤案,幾乎每個月都能遇到,而且其中幾乎百分之九十都是故意離家出走的。
在這個滿大街都是監控的時代,一個人如果不是刻意躲避監控的話,走到哪都會被拍下來。
經韓飛這一提醒,兩人立馬拿出了接線員讓他們帶來的戶口本。
戶口本上,有失蹤人的身份證號以及姓名,在天眼中輸入這些信息就能開始查詢了。
得到失蹤人的詳細信息後,韓飛立馬讓警員動用天眼去查了,警員們使用天眼查詢的時候,他也沒閒著,一直在安撫這對夫妻。
沒一會,天眼查詢的結果就出來了。
查詢結果顯示,女子最後一次出現的地方,是在一個小區附近,最後一次出現的時間是三天前。
警員將女子最後一次出現在監控攝像頭下的場景給打印了出來,拿去遞給了韓飛,並小聲在韓飛耳邊說道。
“韓隊,這是李靜最後一次被監控拍下來的照片,位置是明月小區附近,時間是三天前,她很有可能已經遇害了。”
“明月小區?”韓飛看向了前來報案的三人:“這是你們住的地方嗎?”
老兩口先是搖搖頭,隨後看向了那名男子,回答道:“明月小區是我們給他們小夫妻倆買的房子,我們不住在那,他們住在那。”
“警察同誌,是找到我女兒了嗎?”
韓飛麵色凝重的搖了搖頭。
報案人聲稱他們的女兒是三天前失蹤的,從天眼查詢的結果來看,這名失蹤的女子最後一次出現在監控中的時間正好就是三天前。
一個失聯的人整整三天沒有出現在監控中,這並不是一個好的消息,那麼長時間沒出現在監控中,說明她很有可能已經遭遇了不測,或綁架,或被殺。
見韓飛這副表情,夫妻二人頓時便慌了神,一把抓住了韓飛的手。
“警察同誌,我女兒是不是出什麼意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