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夜。
夜色濃鬱,萬家燈火漸漸熄滅。
市中心某酒店內。
經紀人走到門口,就聽見‘砰’地一聲巨響。她推門箭步走了進去,見到滿屋狼藉,曲姿正拿著另一個花瓶扔了出去。
陶瓷碎了一地。
“又發什麼瘋!”經紀人衝上前,及時搶過她手裡的玻璃杯,“下午不講理地要取消跟影片資方的見麵約定,安靜了幾個小時,這大半夜的又在鬨什麼!”
曲姿定定地坐在地毯上。
女人穿著吊帶裙,頭發淩亂,麵容蒼白。
她抬起頭,望向身前氣勢淩人的女人,“盛太集團跟我解除了代言合約,盛世他不要我做他公司項目的代言人,為什麼啊?”
聞言,經紀人瞥了一眼縮在房間角落裡的曲姿助理。
她明明吩咐了不準把消息透露出去!
助理心虛,立馬把頭低下。
經紀人深吸了口氣,她給足耐心去開導曲姿,“你現在是頂流,身價高,隨便一個代言就是七八千萬,何必免費為盛太集團打兩年工?”
盛太集團是個大公司,但無法提供任何人脈資源。
因為該公司老板並不待見曲姿。
“你沒經過我的同意,就去跟盛太集團簽訂了合約。現在對方主動解除合約,還賠了你一筆勞務費,這個結果對你是最好的。小姿,咱們……”
“不行!”
“我不答應!我不同意解約!”曲姿推開經紀人的手,“你知道的,三年前我進入娛樂圈,拚死拚活努力三年,成為耀眼的明星,就是為了能讓盛世看見我,能有機會站在他身邊!”
三年前曲姿還是榕城娛樂會所的服務生。
某天晚上去包廂送酒,遇上個難纏的客人。對方拉著她不肯鬆手,還試圖扒她衣服,滿屋子都是有錢的主,她不敢還手也無力反抗。
以為自己完了。
快要放棄掙紮的時候,包廂門從外邊打開,那是她第一次見到盛世。
桀驁冷厲。
他進了包廂,那些拉扯她衣服的男人就立馬鬆了手,各個恭敬得跟鵪鶉似的候在一旁,然後領班就把她平安帶了出去。
領班說:“曲姿你運氣真好,要不是盛少進來,你肯定是出不來了。”
之後,她二十四小時在會所上班。
隻要聽到盛世過來,她就會馬不停蹄地奔過去,偷偷在一旁看。
她在娛樂場所上班時間長,見多了渾身是銅臭味的有錢人,他們或多或少都沾有惡習。
除了盛世。
榕城的所有會所都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凡是盛少在的包廂,女服務生穿著得體,不要搞小動作,那些公子哥們也都安分守己,從來不敢在他的地盤上玩那些低俗的遊戲。
所以那天晚上她才能平安走出那間包廂。
她想離盛世近一點。
可是,他們不是一個圈子裡的人,她永遠接觸不到他。直至經紀人找上她,說要捧她做明日之星。隻要她努力往上爬,站在流量的頂峰,就能見到資本圈裡的金主。
她努力三年了!
好不容易等到盛太集團新項目開盤,需要一個流量明星做代言。她主動去簽合同,兩年啊!一想到這兩年裡她能進出盛太集團,能跟盛世的關係拉近,曲姿就高興得睡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