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你小說收入的10,隻簽你接下來三本書的經紀代理權。簽約期內任何一本書沒有達到200萬冊的銷量,我這個經紀人一分錢報酬不要,這樣的條件你同意嗎?”
假如一本書定價30元,聞櫻現在能拿15的版稅,以200萬冊的總銷量計算,聞櫻能拿的版稅不過是稅前900萬,袁鳳薈抽成10是90萬。
比200萬冊更多的話……聞櫻自己都沒信心一本書能賣三四百萬冊啊!
就算能賣400萬冊,袁鳳薈替她運作一本書頂天拿一兩百萬,袁鳳薈有天驕股份,當著李夢嬌三人的經紀人,根本不缺這一兩百萬的報酬嘛!
袁鳳薈這是享受工作的成就感,還是想以三本書出版代理的經紀約為魚餌,釣聞櫻以後出讓更多的代理權?
聞櫻不知道。
她隻知道實體書的市場輝煌不了多久啦!
聞櫻一直覺得《少年偶像》銷量會是她以後所有作品中最高的,現在袁鳳薈張口就是三本都要破200萬——
聞櫻看向袁鳳薈的眼神帶著同情。
袁鳳薈被這眼神搞得不自在:“你這樣看我做什麼,你懷疑我能力還是不信我人品,我們是要簽合約的!”
“沒沒沒,我信……”
聞櫻其實怕袁鳳薈把話說得太滿。
以後三本書沒賣到200萬冊,袁鳳薈一分錢報酬都沒有,那就是白白為聞櫻打工,聞櫻的良心會有一丟丟痛!
當然,袁鳳薈若能打破出版業山河日下的趨勢,逆勢打造爆款,聞櫻作為得益人又豈會拒絕!
“從我個人立場來說,我是同意的。我百分百相信袁老師你的能力,但你也知道,這件事我要和父母商量嘛……對了,在我們正式簽約前,袁老師你都還能反悔,比如這200萬冊銷量的基礎條款,要不要降低點?”
聞櫻笑眯眯的,袁鳳薈不由眯了眯眼:“你這是激將法?不用修改,200萬冊的銷量我有信心完成,完不成我就不抽成,這樣對你更有利,不管怎麼看都是你賺大了哦~”
聞櫻:哦,已經勸過了,自己良心不用痛了。
袁鳳薈:說了200萬冊銷量,又沒說隻是內地市場,把小說賣去hk、寶島,賣去亞洲其他國家,甚至漂洋過海賣到歐美市場,也在出版代理權範疇內哈!
小狐狸和老狐狸都非常滿意,都覺得自己賺大了,兩隻手緊緊交握在一起。
“我會把合同準備好的,你征求父母同意後隨時能簽約,我希望你能早點答複我,那我就能替你去處理《尋雍》的事了。那位鮑總編真是可笑,難道以為隻有蓉城文藝出版社能出書嗎,我敢說有很多出版社都爭著想要你,15的版稅並不是你最高價值~”
世界很大,聞櫻應該到處看看,誰給的條件好就和誰簽約唄。
袁鳳薈的話讓小鯢急了。
“那不行,鮑總編不懂小魚的價值,我懂呀!文藝出版社能離開小魚,《星火》不能離開,我們還是把鮑總編趕走吧,一勞永逸!”
趕走鮑立新就能一勞永逸嗎?
當然不是。
沒有鮑立新還有彆人,除非小鯢能馬上當總編。
袁鳳薈不和小鯢爭辯,攤了攤手:“那這樣,我們分頭行動。我替聞櫻聯係新的出版社,看看能不能談到更好的條件,你們按自己的想法去趕走鮑立新,誰先成功就聽誰的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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