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萬的5是250萬。
水明月的小說改編權最貴一本就賣了200萬,按理說哪怕隻有五千萬的5,聞櫻也該滿足了。
如果聞櫻不知道幾年後影視改編權會漲價到什麼地步,對於250萬的改編權分成她應該很滿足了——但她知道會漲啊!
聞櫻現在又不缺錢,根本不著急出售《少年偶像》的影視改編權,是袁鳳薈提出要買,聞櫻隻能按自己的想法開價了。
袁鳳薈仔細想了想,“電視劇可以給你按賬麵收益的5分成,青春校園劇的播放權我估計隻能賣幾千萬吧。電影不能按票房給你5的分成,你也知道票房收入的大頭其實都給了院線,最後分到天驕手裡剩多少,就按這部分收入給你5的分成!”
“也行吧……但我要算上網絡播放權的收益。”
青春校園劇在電視台不一定能賣多少錢,在網絡平台火啊!
聞櫻把這塊兒拿捏死死的不讓步,袁鳳薈隻覺好笑:“我以為你還要彆的衍生收益,比如影碟、歌曲等等。”
聞櫻十分大方:“不要了,其他的衍生收益我都讓利給公司了,不參與分成。”
嘿嘿,讓利給公司,聞櫻還是能分錢的。
既是原著作者又是影視公司股東就是這麼爽。當初要是不把一千萬拿來入股天驕,而是急吼吼買下魔都海景房,哪能像現在這樣一本書翻來覆去賺幾遍錢嘛!
聞櫻忽然大方了,袁鳳薈若有所思。
天驕一開始和湘省衛視簽《公主的新衣》時就保留了網絡播放權。
聞櫻好像一直很在意這點。
現在個人電腦逐漸普及,不僅是台式電腦,很多白領和大學生都用上了筆記本電腦。電腦普及了,上網的網民自然變多了,確實有不少人選擇在電腦上看劇。
但網絡播放權有那麼值錢嗎?
靠廣告?
還是付費。
付費的話,一部劇花幾塊錢,不知道有沒有人願意購買。
在電腦上看劇受網速和設備的限製,畫質還是太差了,沒有電視機熒幕清晰。電影的觀影體驗就更差了,網上充斥著各種盜版電影,也就看個故事情節,哪能展現電影美學?更彆提有電腦特效的電影了,不到電影院觀影,根本看不出效果!
袁鳳薈對娛樂圈很了解,能和各種圈內勢力博弈,但袁鳳薈無法預知未來。
也就短短幾年功夫,袁鳳薈覺得不能跨越的障礙都被跨越了。
網速快了,設備更新了,網上平台搞正版收費了!
聞櫻偷笑,袁鳳薈心想:小狐狸可能知道點什麼消息捂死了不肯說。哼,不說就不說,以後得把公司製作劇集的網絡播放權盯得更緊些才行!
袁鳳薈以天驕總監身份和聞櫻談完了合同,又以聞櫻經紀人身份幫忙簽合同,這身份切換的屬實順滑。
聞櫻把《少年偶像》的影視改編權賣給了天驕,她本人是一毛錢現錢都沒見著,不過沒關係,這筆錢聞櫻早晚能拿到。
把改編權賣給自己入股的影視公司還有個好處:計算改編收益時沒法作假!
這份協議簽得很順利,雙方都覺得自己賺麻了。
聞櫻回了學校,經過操場時再次碰見了校籃球隊的隊長。
本來聞櫻僅僅覺得對方眼熟,沒有更多關注,謝騫忽然說有長得像流川楓的,聞櫻每次經過操場時都會多看兩眼,試圖尋找真人版震旦流川楓身影。
籃球隊隊長、富二代學長和新聞係大才子,三個人都覺得對方是勁敵,在追求聞櫻這件事上三個人是一樣的起點。
聞櫻就那麼多看了操場幾次,富二代學長和大才子恨不得心碎當場。
籃球隊隊長開心死了,覺得自己已經領先了兩個競爭對手,成功給聞櫻留下了深刻印象。
這位震旦流川楓想了好久,決定趁熱打鐵送聞櫻一張魔都高校籃球聯賽的半決賽門票,要用自己在球場上的表現拿下聞櫻的芳心。
近了,近了,聞櫻師妹走近了。
震旦流川楓同學用餘光瞄見聞櫻過來了,故意將籃球打飛,阻擋聞櫻的去路。
接下來,他隻要追回籃球,關心聞櫻有沒有嚇著,再順勢將半決賽的門票作為向聞櫻道歉的補償,就能給聞櫻留下一個最浪漫的初印象——
球,如計劃般飛出去,攔住了聞櫻的去路。
“流川楓”邁著長腿一路跑至,長臂一撈,抓回籃球的動作帥氣如漫畫主角親臨!
“同學,抱歉——”
聞櫻的手機響了,她打斷“流川楓”精心準備的台詞,“抱歉,我接個電話。”
好吧,這和劇本有點不一樣。
不過沒關係,“流川楓”願意等。
運動不代表野蠻,他是很有紳士風度的。
不知電話那頭說了什麼,聞櫻臉色微變,顧不上再和杵在麵前的“流川楓”說什麼,掉頭就跑。
“流川楓”站在原地,一手抓著籃球,一手捏著半決賽的門票,茫然無措。
——劇本不是這樣安排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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