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憾歸遺憾,聞東榮也不強求,他覺得聞櫻和一群富二代做朋友,有點像彆人的跟班,秦姣能上電視,肯定是秦姣家裡在背後運作。
聞東榮的人脈在小地方管用,到了省城真的說不上話。
陳茹不太信:“那你說,她賣這個小龍蝦,還真能賺到補課費和學費?”
聞東榮點頭,“都上電視台宣傳了,一萬多元肯定能賺到,就是這生意不是聞櫻一個人的,她應該分不到很多。”
這也沒辦法。
換了聞櫻自己單乾,沒有可以上電視的資源。
拉著幾個富二代一起乾,資源倒是有了,利潤就不能一個人獨占。
陳茹聽了,也不知是慶幸多些,還是失落多些。
慶幸的是聞櫻賺不到那麼多錢,完不成賭約,就還得乖乖聽話……至於失落,大概是聞櫻去了省城念書,家庭的優越感蕩然無存,有太多比陳茹和聞東榮厲害的父母,那些父母能給予孩子的,陳茹和聞東榮已經比不上了。
——就因為如此,聞櫻才要比彆人更努力!
聞東榮現在已經不在乎聞櫻擺攤能賺多少錢了,人脈比賺的這點錢重要,他希望聞櫻可以好好經營。
宣傳片播放的第三天,美食節正式開幕,經過一係列宣傳鋪墊,夜宵街被蓉城市民擠爆,每家店每個攤位生意都火爆,“蝦王”一晚上就賣了五百多斤鹵龍蝦,要不是聞櫻接收了一些不要工資的“臨時工”,隻靠王爽一個人洗蝦肯定是不夠賣的。
王爽算算今天的營收,路邊攤的純利潤本來就高,如果每天都有這麼好的生意,一天能賺4000元以上,一個月就是12萬,一年是一百多萬,可以在高檔小區全款買兩套房!
這麼不起眼的生意,居然這麼賺嗎?
王軍被傻兒子打敗了。
“啥子路邊攤一年能賺一百多萬嘛,那大家都不用上班,全去擺攤好了,你們能賺這麼多錢,是因為整個蓉城,隻有你們一家路邊攤會想著上電視宣傳!”
創業要選對行業,還要選對合夥人。
一般人擺地攤,一天能有千把塊的營業額,晚上做夢都在笑。
一個月賺萬把塊,攤主會滿足的不得了。
就算有雄心壯誌的,也是從臨時攤位發展成實體店,開了總店再開分店,規模上去了再打廣告,哪有搞個地攤,跳過了實體店、總店和分店這些步驟,直接去推廣的?
聞櫻是把順序顛倒了,先推廣小龍蝦,在蓉城這片空白市場拓荒,讓蓉城人能接受吃小龍蝦,再籌備實體店。
王軍絲毫不懷疑,聞櫻的野心不止是一家實體店,開分店是必然的。
但王軍也給兒子提了醒:
“你們倒是費力把小龍蝦的名氣推廣了,原本是水溝水田裡上不了台麵的東西,現在彆人知道小龍蝦能賣錢,你們的競爭對手差不多也該出現了!”
來就來撒。
王爽把袖子挽起來,告訴他爸:“太升南路也不止你一個人在賣手機嘛,你的手機城能在太升南路站立不倒,我們的‘蝦王’還是要做行業老大。”
聞櫻說了,不怕有人競爭,不怕有人模仿,隻要客人認準了“蝦王”,那“蝦王”永遠是最賺錢的。
自己吃了肉,分湯給彆人喝是應該的嘛!
——湯都不要彆人喝,彆人妒忌的眼睛發紅,就要撲上來撕扯他們的肉。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bige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