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櫻往自己碗裡夾著魚肉,對袁鳳薈的話表示讚同。
“我說你呢,你偷偷看聞櫻做什麼?你和聞櫻不一樣,聞櫻是靠才華吃飯的,她是胖是瘦又不影響她聰明,你就不行了,上鏡胖十斤,你要敢像雲宸那樣胡吃海喝,看我怎麼收拾你!”
剛談下了280萬代言費的袁鳳薈是有資格說這話的。
李夢嬌知道袁鳳薈說的是對的,聞櫻自謙之餘還不忘恭維袁鳳薈,用公筷給袁鳳薈夾了一塊肉嫩刺少的魚腹肉:“就我這點小聰明在您麵前都排不上號的,還需要您多多指點呢。”
指點什麼?
指點怎麼談下280萬的代言合約?
袁鳳薈收下了聞櫻的殷勤孝敬,三下五除二解決完午餐,帶著聞櫻和李夢嬌重返電視台。
“價錢雖然談好了,咱們要讓劉總這錢花了後心裡痛快,劉總說下午錄歌,夢嬌不管錄多少遍都要把歌錄好。”
下午錄歌,明天拍廣告,劉總是花錢的金主爸爸,自然全聽劉總安排。
袁鳳薈始終不肯說是怎麼談下的代言費,用這根骨頭把聞櫻吊得團團轉,下午就一個勁兒使喚聞櫻跑腿了,聞櫻求知若渴,對著袁鳳薈大獻殷勤。
聞櫻這樣做,瞧在彆人眼裡就是拍馬屁。
電視台是沒有秘密的。
李夢嬌在錄歌的時候,袁鳳薈和劉總就正式簽了代言合約。
一年代言費280萬,誰敢說李夢嬌不是個腕兒?
管總聽聞消息,真是心肝脾臟都在痛。
280萬啊!
彆看徐枚的專輯賣的不錯,又拍戲又商演啥的,從去年比賽後至今,給公司賺的錢加在一起算,也沒有280萬。
專輯是還沒到回款期,具體賺了多少錢,管總隻能大概估算。但專輯製作是有成本的,徐枚的宣發費又格外多些,再加上公司給徐枚安排的宣傳,不花真金白銀都要資源置換,這些都是公司投入的前期成本。
拍戲就更不用說了,那是給徐枚漲人氣不是掙片酬的。
寶島偶像劇製作經費有限,片酬最高的是男女主,其次是男二,徐枚這個女二排在同劇組第四,一去寶島兩個月,拿到手的片酬還沒有李夢嬌代言費零頭多!
真正讓管總公司賺到些現錢的,還是商演抽成。
一場商演幾萬塊,公司抽八成,徐枚自打比完賽後,商演的行程安排可密集了。
公司拿得多,她個人拿到手裡少,分給她的錢還要置辦體麵的衣服,她隻有光鮮的麵子還沒有可以匹配的裡子,難怪當初被曹少私下裡單獨加錢的商演邀請打動。
管總想想自己放跑了代言費一年280萬的李夢嬌,再瞧徐枚就有點不順眼了。
但當著妻子梁丹的麵,管總是不會承認自己錯了的,他覺得是劉總腦子有毛病,錢多燒得慌,居然肯給280萬的代言費!
“誰能想到呢?看來徐枚還真是缺了點運道。”
管總不僅埋怨劉總傻,還搞起了封建迷信,嫌徐枚運道不好。
梁丹冷冷看著丈夫,氣得連話都不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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