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助理沒太把宋邵放在眼裡,結果宋邵還真的喊了100萬的賠償,而且臉不紅心不跳。
“100萬?!”
齊助理都給氣笑了:“你知道100萬是多少嗎?警察同誌,他們這是獅子大開口,是勒索!”
2005年的100萬,在蓉城隻要不是買彆墅,全款買一套房都用不完呢,而且還得是電梯新房才值這麼多錢!
年紀不大,勒索彆人的膽子確實大。
基層派出所的民警經常調解糾紛,也覺得這個數額大到離奇,瞬間有點站在齊助理這邊了,讓宋佛鄉自己說個實在點的賠償金額。
孩子不懂事,不知道100萬代表著什麼,大人總該是知道的!
宋佛鄉隻是呻吟,說自己頭疼。
齊助理跳腳,民警也幫腔,宋邵都不帶怕的:
“警察同誌,謝總助理說可以談的,我們才提了100萬,如果謝總那邊付不起,我們也可以接受降價的,最後確定的賠償金額要雙方都認可您說對不對。”
既是談判,那就雙方都要同意,宋邵承認了100萬是可以還價的,民警的臉色和緩了。
“那你們也不能張口就說100萬,太誇張了!”
民警是要讓宋佛鄉說的,無奈宋佛鄉隻想當縮頭烏龜,把事情交給一臉稚氣的侄子處理,宋邵向民警解釋為什麼要100萬賠償:
“您也看到我叔叔現在的狀態了,身上的傷可以痊愈,心理上的傷害不知要拖多久。您可能不知道,我叔叔是一名作家,謝總這幾拳往大裡說是把我叔叔的傲骨打斷了,一個文人作家沒了傲骨,以後還能創造出好的作品嗎?所以謝總毀掉的是我叔叔後半生的事業,以我叔叔的名氣,下半輩子的稿費加起來原本不止100萬的!”
宋佛鄉的確是小有名氣的作家。
至少在蓉城是有名氣的。
出警的派出所本來就離蓉城出版集團很近,民警了解宋佛鄉的名氣。
但民警承認宋佛鄉的名氣,不代表同意宋邵的說法——挨了一頓打,就把傲骨打掉了,影響後半生的創作了?這也太玄乎了,彆說一個民警聽了頭大,鬨到法庭上去,法官也沒法判啊!
“這位同學,你說的這些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民警提醒宋邵,宋邵笑笑:“那我就往小裡說吧,我叔叔挨了謝總這幾拳,傷害的是我叔叔個人的名譽,個人名譽值多少錢我認為很難定價。如果謝總願意的話,就到我叔叔單位門口去站著,就是當時的事發地,不要反抗讓我叔叔打幾拳,這件事就算了,我們不要謝總的道歉,更不要賠償金!”
呃——
民警經常是給群眾講道理的,這次竟覺得宋邵說的有點道理。
謝景湖打宋佛鄉,是懷疑宋佛鄉和自己妻子不清不楚,謝景湖要不道歉,那宋佛鄉身上的臟水就洗不掉啦。
100萬果然是氣話吧,要的其實是謝景湖表態。
“小同學,打人是不對的……”
“那我就再退一步,請謝總寫一封檢討書,去我小叔單位當眾念一念,把這件事說清楚也行的。”
這個倒是可行。
說到最後,宋邵的底線一退再退,都不再提錢了,民警覺得宋家人很有解決問題的誠意。
但轉頭一瞧謝景湖。
哎,這位謝總好像有不同的意見?
謝景湖都快氣死了。
從宋邵說打斷了宋佛鄉的“傲骨”,謝景湖就想出言諷刺了。
——宋佛鄉一個給人代筆的,哪裡有什麼傲骨?
——這種人本來就不可能寫出什麼好的作品,居然還有臉賴他?
——去單位念檢討書更不可能了!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bige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