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對“作者”的印象,多年來早已潛移默化給定型了。
品格不行的作者,寫出來的作品也不會好!
至於作者,或說文人們的品格該是什麼樣,《愛蓮說》和《陋室銘》等傳世作品深入人心,早已給出了答案嘛。
像宋佛鄉那樣的油膩中年男人,因還有幾分文人的氣節,身上其他缺點都是可以忽略的,一點也沒妨礙宋總編在情場縱橫無敵。
“逆流的魚”可以用任何理由拖稿,偏偏是借此來要挾雜誌漲稿費,讀者們怎麼能接受呢?
——滿身銅臭的作者,算什麼作者呀!
現在還不是自媒體遍地開花的後世,傳統媒體統領輿論風向,紙媒在讀者心中可信度極高,彆說像《愛格》這樣的青春文學雜誌,便是一些八卦雜誌都有很多信眾,狗仔為了銷量編出來各種假新聞,一個hk天王每年都要“被去世”,逼得天王要開記者招待會澄清,向粉絲證明自己還活著。
人家是天王才能開記者招待會澄清,“逆流的魚”這樣的小作者,用什麼途徑澄清?
韓琴這一招,不僅是惡心聞櫻和鄒蔚君,她是要把“逆流的魚”這個筆名給搞廢了,甚至連還未出版的《少年偶像》都蒙上了陰影。
《愛格》不會再和“逆流的魚”合作了,其他同類雜誌再接到這個筆名投稿,恐怕也得掂量下自己會不會步《愛格》的後塵。
換筆名倒是一個辦法。
但《少年偶像》怎麼辦呢?
這本書的前十八萬字,早已在雜誌上連載,是已經公開過的內容,哪怕換個書名上市,還是會被讀者們認出來!
鄒蔚君不覺得這是《愛格》編輯部的想法,一本發行量不錯的雜誌,胸襟沒這麼小吧?
但若有韓琴在中間挑撥離間,雜誌那邊對聞櫻不滿意也很正常。
鄒蔚君一直關注著《愛格》的動向,所以第一時間發現了這件事,此時聞櫻尚且在閉關寫稿,對外界的事並不關心。
雖然鄒蔚君規定了是15號才交稿,聞櫻想著早點寫完還能多修改幾遍,雖然故事大體情節不會變,但細節都是越改越完善的。
鄒蔚君知道聞櫻在閉關寫稿,發現了《愛格》的解約聲明後,沒有馬上找聞櫻,而是再次嘗試和雜誌聯係——一如她以往打過去的電話,不是沒人接,就是等她自報家門後被掛斷!
鄒蔚君當機立斷去找了部門領導。
領導看著雜誌上的解約聲明,眉毛都擰在了一起:“小鄒,這是不是有啥子誤會嘛。”
大家都是同行,同行撬牆角很正常啊,誰給作者開出的條件好,作者就和誰簽約,這也是行業內的規矩。
若開不出高價碼,至少要和作者打感情牌嘛。
兩個都沒搞好,怎麼能怪作者和其他人簽約?
作者也是人,是人就有正常的七情六欲噻。
對於鄒蔚君能從《愛格》手裡把《少年偶像》搶過來,領導是很滿意的——小鄒既然有乾勁,就對著外部釋放吧,不給小鄒一個宣泄的渠道,小鄒就要對自己人開戰的。
正常競爭肯定有輸贏,鄒蔚君這次贏了,雜誌那邊輸了……不過雜誌要這樣沒氣度,出版部領導就不高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