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追加一個被告,對鄭律師來說是小事。
有些問題鄭致和之前和鄒蔚君談過了,沒見到聞櫻這個當事人,他對細節並不確定,在親自詢問過聞櫻後,輪到鄭致和發問了:
“普通讀者是不看過程的,他們隻重視結果,所以咱們要把許多工作做在前期,最後把一張漂亮的判決書擺出來,讓那些誤會你的讀者們看清楚,恢複你的名譽。問題的關鍵是前期的工作很冗雜,時間還拖得長,我的一些委托人明明是原告,沒有被被告打敗,卻被打官司的過程拖垮了,要想打贏一場官司,不僅要承擔打官司的費用,還要付出不少時間精力,關於這些,我想問問兩位真的做好心理準備了嗎?”
鄭致和現在還有頭發呢,按理說還沒十幾年後那麼強。
但什麼叫大佬,大佬不是從石頭縫裡忽然蹦出來的,在更禿更強之前,必然已經顯露了大佬的端倪。
一般律師為了接下委托,會怎麼說?
會說打官司一點都不麻煩。
什麼你就簽份委托協議就好啦,剩下的事全交給律師做。
鄭致和不來虛的,他說的話很實在。
聞櫻要追加被告人,這案子波及的麵更大了。
沒有哪個案子是隻簽委托協議就完事兒的,律師在準備起訴材料時,會多次需要委托人的配合——聞櫻對這點感觸特彆深,她當律師時,因為多次找委托人配合提供證據材料,還被委托人不耐煩罵過。
委托人覺得自己花了錢,還要被麻煩,那這錢豈不是白花了!
聞櫻能說什麼,律師再厲害也沒開天眼,很多證據委托人不提供不配合,叫律師靠想象去偽造嗎?
鄭致和說原告會被打官司的過程打敗,其實律師也這樣,有時候逼瘋律師的不是對方的代理律師,而是自己這邊的委托人。
委托人不配合提供證據。
委托人不說實話,讓聞櫻上庭時被對方律師打個措手不及。
這些坑,聞櫻全部踩過!
她那時候就發誓,有朝一日她做了委托人,如果評判滿分是一百分,她絕不滿足做九十九分的委托人!
見聞櫻久久沒說話,鄒蔚君還以為聞櫻被鄭致和嚇住了,膽怯了。
鄒蔚君並不失落。
聞櫻還是個小姑娘呢。
小姑娘寫寫小說就很不錯啦,這些壓力本該讓大人承擔嘛!
“鄭律師,這個問題我們之前就討論過了,《少年偶像》這部書是我手裡策劃的一個重要項目,我和單位的立場是一致的,不管花多少錢打官司,我們都要找《愛格》要一個說法,要恢複作者的名譽。”
鄭致和表麵上點頭讚同,內心其實不以為然。
他知道鄒蔚君是真的想替麵前的小姑娘恢複名譽。
但鄒蔚君的單位不一定是這麼想。
對出版部來說,圖書能熱銷才是最重要的呀。
照現在這趨勢,官司打贏了《少年偶像》的銷量未必會爆,反倒是官司輸了,《少年偶像》頂著打輸了官司的罵名說不定還要火一波……市場就是這麼奇怪,並不是鄭致和的臆想,去年轟動業內的抄襲官司,一審判決當紅暢銷書作家賠錢道歉停止侵權,這位作家不接受判決,咬死不道歉,在一審判決後提出了上訴。
因為這場官司,讓這位當紅暢銷書作家更紅了,官司纏身的他,書的銷量沒受影響,反而賣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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