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致和語氣上聽不出太大情緒,實則心裡還挺生氣。
雜誌那邊,對聞櫻一個新人作者和小鯢這樣的新編輯都是一樣的招數。
一個屎盆子扣在頭上,毀掉的是新人的未來。
作者需要名譽,編輯同樣需要口碑。
小鯢以這種理由被開除,哪還能在行業內找到工作呢?
鄒蔚君第一時間表態,說會對小鯢的工作負責。
“我們不讓小鯢做人證,就小鯢的業務能力,也值得給她一份工作!”
小鯢被雜誌以這種理由開除,究其原因隻有一個可能性,那就是不肯和韓琴同流合汙!
有能力的編輯不少,有能力又有職業操守的編輯更珍貴。
在哪裡乾編輯不是乾呀,《愛格》那邊不要小鯢,隻要小鯢願意來蓉城工作,鄒蔚君可以給小鯢當推薦人。
有學曆又有業務能力,出版部很需要小鯢這樣的人才。
——本來就沒想過讓小鯢出庭作證,既然不作證,給小鯢找工作就不算有利益交換唄。
聞櫻也很生氣。
可能是她上輩子職業習慣,越生氣她反而越冷靜。
“鄒阿姨,我知道您的意思,您肯定是為了小鯢好,想幫小鯢,但真正的幫忙不該是這樣。小鯢不是會向作者索賄的人,不管她給不給我作證,一旦她接受了您安排的工作,那她才是渾身是嘴都說不清楚了,推薦新工作的事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小鯢的名譽!”
寫作是聞櫻的夢想,當編輯同樣是小鯢的夢想。
都是夢想,賺錢多和賺錢少都一樣貴重,聞櫻自己的名譽值錢,小鯢的名譽同樣值錢。
“你的意思是——”
鄒蔚君看著聞櫻,鄭致和也看著聞櫻。
聞櫻一字一句認真道:“《少年偶像》上市,我不是有一筆預付版稅嗎,我現在的想法是把這筆錢拿出來請鄭律師幫小鯢打官司!”
這小丫頭,倒真舍得呀。
也對,不豁達的人寫不出溫暖文字。
不過這麼愛打官司,這丫頭真的不考慮以後學法嗎?
鄒蔚君也笑了。
“我們在這裡商量沒用,要問過小鯢的意見呀。”
不管是幫小鯢推薦工作,還是給小鯢出錢打官司,這都是鄒蔚君和聞櫻的想法,沒征求過小鯢本人的同意。
自從小鯢回去後,聞櫻還沒給小鯢打過電話呢。
一開始是怕戳韓主編的眼,後來是起訴後要避嫌,現在好像沒什麼能阻擋聞櫻和小鯢聯係了,聞櫻把手機拿出來,仿佛心有靈犀般,她電話先響了。
是小鯢!
“小鯢,你沒事吧?你聽我說——”
電話那頭,小鯢把聞櫻的話打斷,“我沒事,你先聽我說吧,你能不能把律師的聯係方式給我,就是幫你打官司的律師?”
哈?!
小鯢在電話裡笑了:“一事不煩二主,我就搭個順風車,把雜誌和韓主編一起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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