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我的當事人在《愛格》工作了很多年,她是一位專業且資深的雜誌主編,經她發掘的作者不少,沒有任何一個作者做出過原告此等行為,原告在《愛格》供稿期間,雖然具體溝通工作是編輯倪思思在做,但倪思思也是受到我當事人的指導,她們在工作上是上下級關係。我的當事人對每一位有才華的新人作者都很看重,所以原告連載的長篇小說《少年偶像》在獲得讀者好評後,我的當事人主動將原告的稿費由千字130元漲到了千字180元。”
熊律師頓了頓,讓法官有時間消化他的話。
“下屬跳槽,帶走了自己看重且雜誌重點培養的作者,這對我的當事人是事業和情感的雙重打擊,致使我的當事人在網絡論壇上匿名發帖宣泄情緒,考慮到原告的年齡,我當事人的行為肯定有不當之處,但她所言是真,並不構成名譽侵權。”
漲稿費,是小鯢提出來的。
不過拍板同意的人真是韓琴。
法官不會知道小鯢為此和韓琴溝通了多少回,熊律師交出的證據隻對韓琴有利。
熊律師要攻擊聞櫻的人品,同樣要塑造韓琴的人品。
一個專業且關心作者的雜誌主編,在論壇上匿名發帖的確是不妥,但考慮到韓琴的立場,這種行為並沒有侵犯聞櫻的名譽權。
熊律師的確有兩把刷子。
庭審的過程是要記錄在卷的。
這一場官司熊律師一定要把小鯢給扯進來,打完這一場官司,再打小鯢的官司,今天就已錘實了小鯢帶著雜誌重點培養作者跳槽的事實,小鯢告雜誌和韓琴的官司開庭時就比較好打了。
鄭致和與聞櫻今天都沒想讓小鯢作證,就因為小鯢跳槽蓉城出版集團後,立場已經是偏向聞櫻的了,她的證詞不公正。
而且鄭致和覺得也不需要小鯢作證。
旁聽席上,小鯢快被熊律師氣死了。
這個人怎麼顛倒黑白呢?
熊律師說完後,韓琴已是淚光粼粼。
在法院外高傲的韓主編不見了,此時的韓主編隻是一個被下屬和作者傷透了心的可憐人!
“根——”
小鯢剛動了嘴,就被鄒蔚君按住了。
旁聽就是旁聽,不能隨便發言的。
鄭致和給了小鯢一個稍安勿躁的眼神,聞櫻也一點都沒急躁。
再看看旁邊表情淡定的謝騫,小鯢臉熱。
哎呀,她怎麼能連兩個高中生都比不過,高中生都能冷靜,她為什麼要著急?
應該相信鄭律師!
鄭致和就是想看看熊律師能有什麼關鍵證據,等了半天,熊律師就隻會嘴炮。
這裡是法庭,不是辯論會。
會顛倒黑白沒用,得拿出真憑實據啊!
熊律師拿不出的證據,鄭致和能拿出來……多虧了聞櫻夠機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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