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律師姓杜,看起來四十來歲,儀表堂堂,讓人想起港台律政劇裡的精英律師。
隻看賣相,比熊律師強多了,就是鄭致和也遜了氣勢。
杜律師一見韓琴就開門見山:
“韓女士,你是否知道,根據眼下境況你個人處境是非常危險的。如果打輸了官司,你會變成被人拋棄的棄子,所有的事都因你而起,你受到了懲罰輿論自然就平息了,雜誌還是雜誌,除了損失掉一個暢銷書作者,它照樣會屹立不倒。”
韓琴被杜律師說的毛骨悚然。
杜律師的話每一句都戳中了她的心事,根據領導態度的變化,韓琴的確擔心自己成為棄子!
所以現在要怎麼辦?
才剛見麵,杜律師就先聲奪人震住了韓琴,俘獲了韓琴的信任。
韓琴問官司怎麼打,杜律師的建議是不要打。
“很難贏,除非你還有什麼關鍵證據要補充,一審判決後,你要是不服判決繼續上述,哪怕把官司打到高院,都是在替對方的書做宣傳,當對方名氣越來越大時,維護她的讀者就會越來越多,你沒了價值,她有價值,哪怕你最終曆經萬難贏了官司,你失去的肯定比得到的多數倍不止!韓女士,這就是你想看到的嗎?”
說彆的事韓琴難以感同身受,杜律師就用出版界的官司來舉例。
當紅暢銷書作家身陷抄襲官司,一審判決認定他構成抄襲,影響他什麼了,人家咬死了不承認,照樣能從讀者手裡賺到大筆版稅!
抄襲都被沒錘死,“逆流的魚”所犯的錯誤遠不如抄襲嚴重,對其寫作生涯的影響就更小了。
特彆是《少年偶像》正在暢銷,“逆流的魚”背後的蓉城出版社為了利益都會對其百般維護。
“你應該能想到,庭審結束後報紙和電視台輪流報道此事,對她書的銷量又是大力刺激,這樣的宣傳手段,會被對方背後的出版社反複用在你們打官司期間。”
打贏了,對方也紅了,自己獲得什麼好處了?
何況沒有新證據補充,很難打贏!
杜律師知道這個案子如此快立案,開庭審理,都少不了鄭致和在背後積極推動。
這個案子是挺新奇的。
如果被鄭致和打贏了,那對鄭致和在西南律法界揚名有很大幫助,所以鄭致和的老師也很關心!
杜律師就不想讓鄭致和師徒如意,他要讓這個官司打不起來。
韓琴屏住呼吸:“杜律師您的意思是……”
杜律師斬釘截鐵,“我的意思是,在判決書還沒下來前,爭取達成私下和解,讓對方撤訴。”
法官做出判決前,是可以撤訴的。
一旦法官做出判決就不行了。
韓琴覺得不可能,現在鄒蔚君她們占了上風,怎麼可能同意撤訴?
“韓女士,你要改變一下先入為主的觀念,事實上所有的民事訴訟都能和解的,阻礙兩名當事人達成和解的唯一障礙就是和解條件夠不夠優渥。”
杜律師看起來已經有了打算。
他和韓琴還沒簽委托協議,那他私下接觸原告也沒什麼大毛病,杜律師當然不會去接觸原告本人,更不會去找鄒蔚君在內的蓉城出版集團任何一名員工,蓉城出版集團那邊是絕不會同意和解的,他要見一見在這件事裡神隱的兩位關鍵人物——“逆流的魚”即聞櫻的父母,她的法定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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